福泉市福润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完善收费政策措施,满足群众基本治丧需求,充分体现殡葬公益性。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5〕8号)《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对福泉市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暂存(含冷藏)、普通吊唁厅堂租赁、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的服务。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1。
(二)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殡葬重要延伸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化妆、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
(三)公益性公墓及维护管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益性公墓及维护管理项目主要包括城市公益性公墓销售和城市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3。
二、相关要求
你公司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进行收费及优惠政策公示,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12315市场监督举报电话、内部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原《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福发改〔2023〕10号)同时废止。执行期间,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1.福泉市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2.福泉市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3.福泉市公益性公墓及维护管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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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福泉市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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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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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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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遗体接运 |
提供将遗体从指定地点接收,并运送到福泉市殡仪馆。 |
该服务含车辆消毒、简易装饰、遗体消毒、抬运人员防护、遗体搬运(装卸)、卫生包扎、便携式推尸车和装尸袋(基本型)使用。 |
元/具·次 |
100.00 |
城市集中治丧区域内(不含特殊遗体接运和跨县遗体接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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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具·次 |
150.00 |
城市集中治丧区域外(不含特殊遗体接运和跨县遗体接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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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遗体暂存 |
提供将遗体暂时停放或冷藏保存的服务。 |
该服务含提供场所(非吊唁厅堂)暂时停放遗体或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冷藏设施设备妥善保管遗体。 |
元/间·具·天 |
120.00 |
遗体存放标准以元/间·具·天为计算单位,按间核定。24小时为一天,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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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普通吊唁厅堂租赁 |
提供吊唁厅堂租赁的服务。 |
该服务含布幔、简易灯饰、冷藏棺、围棺绢花、电子屏或横幅、日常照明固定布置;配备简单家具,配备饮水设备、音响设备。 |
元/间·天 |
900.00 |
大厅,24小时为一天,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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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
中厅,24小时为一天,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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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
小厅,24小时为一天,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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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遗体火化 |
提供将遗体进行焚化的服务。 |
该服务含遗体搬运(装卸)、遗体确认、炉膛清理、入炉火化、骨灰粉碎、拾捡、装盒(袋)。 |
元/具 |
480.00 |
捡灰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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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
平板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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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骨灰寄存 |
提供殡仪馆内约定期限的骨灰存放服务。 |
该服务含骨灰存放、格位清理、登记编号。 |
元/盒·月 |
5.00 |
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寄存超过5年的按40元/年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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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福泉市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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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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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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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遗体化妆 |
提供为遗体进行遗体清洁的服务。 |
该服务含遗体清洗、指甲修剪、身体擦拭。 |
元/具·次 |
220.00 |
不含特殊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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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按照殡葬习俗或者与丧事承办人的需求约定为遗体进行更换衣物的服务。 |
该服务含遗体衣物更换。 |
元/具·次 |
200.00 |
不含特殊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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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为遗体进行面容修饰和美化的服务。 |
该服务含遗体嘴、眼合闭、面部上粉、眉毛修饰、嘴唇描色、头发整理。 |
元/具·次 |
60.00 |
不含特殊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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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 |
提供造型灯饰租赁服务 |
该服务含超出吊唁厅堂基础配置之外的造型灯饰发放、更换、回收。 |
元/对 |
40.00 |
造型灯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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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盏 |
10.00 |
长明灯 | ||||
备注:外观严重损坏、肢体缺失、躯体形变、腐败或患有重大传染病的遗体均属于特殊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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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福泉市公益性公墓及维护管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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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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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墓地类别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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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市公益性公墓 |
提供城市公益性公墓服务。 |
该服务含墓穴(格位)建造、墓碑制作(含100字以内刻字)、墓碑石材、搬运、安葬前清理、骨灰盒铺垫、防水防盗处理、封闭墓穴(格位)。 |
一类墓 |
元/个 |
7080.00 |
合葬墓加收380.00 |
1.刻字100字以内(含100字)免费;100-300字以内收费100元;300字以上每增加一个字加收1.00元。 2.申请加刻墓志铭加收2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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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墓 |
元/个 |
5580.00 |
合葬墓加收38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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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墓 |
元/个 |
4080.00 |
合葬墓加收38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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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墓 |
元/个 |
1080.00 |
合葬墓加收38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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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市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 |
提供城市公益性公墓维修、保养和管理的服务。 |
该服务含安保、保洁、绿化维护、简易维修(不换件)。满20年服务周期,续费后继续维护管理。 |
一类墓 |
/ |
708.00 |
按照墓地价格的10%收取,一次性收取20年的管理费。使用满20年后,按到期时最新的标准续交,一次性收费不超过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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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墓 |
/ |
55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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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墓 |
/ |
40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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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墓 |
/ |
108.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