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监〔2025〕17号)文件精神,确定检查都匀市人民政府小围寨街道办事处、都匀市墨冲镇人民政府、都匀市归兰水族乡人民政府、都匀市人民政府沙包堡街道办事处、都匀市人民政府绿茵湖街道办事处、都匀市平浪镇人民政府、都匀市匀东镇人民政府、都匀市毛尖镇人民政府、都匀市人民政府广惠街道办事处、都匀市人民政府文峰街道办事处、都匀市良安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行政、企事业单位2024年度会计法规执行情况。
一、检查时间
检查通知书下达后至11月30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是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是否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否全面有效、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同时,重点关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二是对地方国有企业,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价等违法行为,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审查会计资料,核对账证、账实和查看项目实施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