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民生事业服务中心依据《中共福泉市委办公室 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福泉市金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福泉市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福委办字〔2024〕44号),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福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福泉市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民生事业服务中心的债权债务并入福泉市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23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福泉市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