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依据《中共黔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黔南州社会事务发展服务中心(黔南州慈善事业发展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黔南编通〔2019〕3号),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黔南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黔南州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的债权债务并入州民政局。请债权人自2020年11月12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黔南州民政局 2020年11月12日
黔南州民政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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