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生态环境执法中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认定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环政法〔2018〕85号)。需对都匀市辖区内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进行评估,以作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依据。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办理未批先建案件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评估服务。
二、项目实施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
三、服务内容:对涉及办理的都匀市未批先建案件中的建设项目开展总投资额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核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资料;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评估确定总投资额;提交评估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但最长不超过三年服务期。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咨询、资产评估或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3.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提供无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加盖公司印章),查询时间为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至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意时间。六、报价文件要求:
按照下表的5档分别进行投标并加盖公章,报价漏填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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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出的总投资额 |
第一档 |
第二档 |
第三档 |
第四档 |
第五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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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100万元 |
100万(含)至200万元(不含) |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 |
500万(含)至1000万元(不含) |
1000万元(含)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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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2000元 |
3000元 |
4000元 |
5000元 |
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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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七、报价文件递交:
有意参加本次服务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17日15时前将密封的报价材料(一份)及符合投标人投标资格的相关印证材料当面递交至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地址:都匀市京都广场A座10楼1003室)。
本次招标只接受当面递交纸质材料,投标文件应装袋密封,封口应有单位骑缝公章,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3月1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11楼会议室。
九、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 5 档投标报价累计数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选方。说明:如果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累计数相同,第一档报价低者为中选投标,若仍相同则第二档报价低者为中选投标,以此类推。若到第五档报价仍然相同,则由评标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确定中标人。中标后评估服务费按案件数计费。
十、其他事项:
1.如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请向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都匀分局反映。联系人:谢泽,联系电话:0854-8254510。监督科室:执法监督科,联系电话:0854-8682179。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