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羽龙运输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1月5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匀市监罚催〔2026〕0601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匀市监罚催〔2026〕0601号),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都匀市京都广场A座4楼
联系电话:0854-8223011
附件:《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匀市监罚催〔2026〕0601号)
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