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福泉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熊晓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绍荣、周启华、何平湘、金志红、李万江、王进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韦超,副市长徐稳,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对《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法院对《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等有关报告。
会议还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