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1日至9月6日,十二届州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州公积金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0月12日,巡察组向州公积金中心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黔南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心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中心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州委巡察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领导班子和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及对应整改措施进行逐项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经多次会商研判,征求日常监督部门意见,制定《中共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十二届州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中心巡察整改工作。整改工作期间,中心党组负责同志充分发挥了“领头雁”作用,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落实。班子领导按照分管领域挑实责任,中层干部结合部门工作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中心上下层层联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落实、条条兑现。
(二)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中心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反馈的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中心党组负责同志坚持问题导向,不躲不绕不推,严把整改质量关。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对自己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带头干、亲督导、重问效。各责任科室、管理部和各党支部分别对照问题,层层分解任务,抓好落实。定期向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巡察办汇报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及时征求巡察整改意见。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目标完成,确保公积金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全力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及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常态、推进“一案一整改”等有机结合,以整改促素养提升、促执纪问责,以素养提升促履责到位、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四是积极征求州纪委州监委机关、州委巡察机构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广大干部职工通报整改期间的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巩固成效,促进发展。坚持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促进全中心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制度体系得到完善。从完善制度机制出发,制定完善了11个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对不规范的有关制度按程序废止。针对群众期盼和群众反映办事门槛高、要件多等问题及时调整优化。同时,加强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二是工作漏洞有效“堵塞”。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强化风险防控等措施,有效堵塞了工作漏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工作作风切实好转。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强化纪律约束、推动服务创新等措施,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水平,中心工作人员能够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热心服务群众。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一是落实落细“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中共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黔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日常,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注重学习成果转化。中心班子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调整和优化我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充分发挥了公积金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三是提高公积金执法水平。围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
(二)在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职责方面
一是加快黔南“智慧公积金”建设。推进黔南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将数据归集攻坚战与数据治理持久战相结合,深化“三工具一平台”运用,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质量。将婚姻、商业贷款、不动产等共享数据形成档案固化至业务流程,提高要件审核效率,商贷提取、商贷月对冲等业务实现“零材料”办理。打造智慧公积金服务体系。推动核心系统升级上线运行,稳步推进档案数字化项目、国密改造项目建设,推动基础硬件设施提质升级。
二是认真谋划归集扩面工作。降低缴存设置门槛。自2025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开户不再提供“最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大灵活就业人员建缴政策宣传,多渠道深入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活动,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推动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公积金制度。加强工作督查力度。督促两个县及时补缴村干公积金,同时利用新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适时督促建缴单位按时缴交住房公积金,确保应缴尽缴。
三是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缴存人权益。取消租房提取提供“房屋租赁发票”,减少办事要件;制定出台调整优化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政策便利性和普惠性,积极满足广大群众租房需求。简化公积金贷款条件,废止《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自然人保证担保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自2025年1月1日起,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倍数由15倍提升至20倍。对无贷款、担保、冻结或其他限制办理公积金销户手续且封存超过2年以上的公积金“睡眠”账户进行集中清退,充分保障职工利益。
四是加强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资金管理更加规范。对资金账户管理、资金调拨管理、增值收益管理、定期存放管理、呆账核销管理等涉及资金业务办理内容进一步完善,规范全部资金调拨业务,确保每笔资金调拨程序合法合规。资金择优存放。制定《住房公积金协定存款工作方案》,明确采取分档比例,综合评分的方式,择优确定资金存放银行,实施公平性、竞争性资金存放。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的原则,结合各受委托银行活期账户资金情况按照分配方案进行资金调拨,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五是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大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邀请州司法局有关人员作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切实增强住房公积金系统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清理规范中心公积金使用政策。通过对出台的文件进行排查,清理和规范政策文件,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政策更加合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助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
六是认真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优化办公室职责,将日常事务与组织机构、经费渠道与附则相整合,对选聘委员、管委会办公室日常职责等条款进行修改,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职能职责,细化工作内容,发挥公积金管委会在谋划我州住房公积金发展上的作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管委会表决通过的事项,管委会办公室建立台账进行跟踪督办,确保管委会表决通过的决策事项得到贯彻落实。
(三)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
一是意识形态领域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定期听取中心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推动各分管领导和部门提高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压紧压实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工作责任。二是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及时排查并处置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隐患,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确保社会公共秩序正常运转。完善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工作有条不紊。三是“三审三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定《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及政务新媒体稿件“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中心政务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规范。通过对新媒体平台进行清理,切实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更好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方面的作用。
(四)在为民服务和内控管理方面
一是切实提升为民服务工作水平。规范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围绕《黔南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运行机制》《黔南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开展1期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责任科室、管理部(业务部)服务意识和解决诉求水平。建立健全12345热线工单建立转办工单台账,详细记录台账落实情况,强化跟踪督办,将工单接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先选优、选拔任用、追责问责的内容,着力提升热线接处水平。规范中心媒体管理。制定印发《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及政务新媒体稿件“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中心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压实政务信息发布责任。及时更新中心官方媒体相关政策内容,并扩大政策宣传面,提升群众知晓率,明确专人定时进行巡查,确保职工留言及时得到答复。规范窗口服务。印发《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应对提取高峰期工作预案》,提前部署,积极应对业务高峰期,满足缴存人合理化需求,推动各部门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耐心细致做好答疑解惑。二是加强内部财务管理。组织学习《黔南州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文件和规定,增强党员和干部职工财经纪律意识,选派中心财务人员参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专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梳理清退不符合财务报销费用。在本系统组织开展一期财务报销专题培训,提升各部门财务人员工作水平,熟练掌握报销流程,确保各部门费用报销合规。三是加强公车管理和资产管理。规范公车使用。
严格按照《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车进行管理,做好公车有偿使用审批及用车管理,及时补收公车有偿使用费用,做到台账管理,定期公示。规范资产管理。全面开展系统内固定资产盘点,及时核销超配置年限的固定资产,修订完善《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中心固定资产登记使用管理。
(五)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深入学习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中心制定的“三重一大”权力清单对依法依规作出集体决策。二是加强基层调研力度。调整优化年度班子成员到联系村的调研计划,班子成员紧密结合领题调研任务与日常工作实际需求,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督导,提升工作决策水平。三是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议题审核及工作督导责任,分管领导分别到各党支部督促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中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实机关党委监督指导责任,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会,增强相互批评力度和辣味,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不走过场;邀请州直机关工委为党务干部作规范党员发展进行培训,层层落实责任,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四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提升人事干部工作水平。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定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制度》,明确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凡涉及研究干部本人任用的有关会议,全程实行回避。完善议题审核机制,制定人事议题“申报单”,加强对人事议题参会人员的审核把关,规避违反回避制度情况发生;选派人事政工同志参加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到其他部门学习交流,提升政工履职能力,确保政工工作程序到位;合理配备基层人员,2025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均安排到力量薄弱的基层部门开展工作。五是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劳务派遣人员按照“控制总量、严控增量、退一减一”原则进行管理,逐步消化,目前未再新增劳务派遣人员。
(六)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一是完善骗提防范长效机制。落实分类处置,通过直接追回,职工签署还款承诺书,采取分期退回的形式,追回骗提业务资金。推进宣传引导常态化。加强缴存职工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律风险和责任的宣传引导,提高缴存职工依法合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认识。充分发挥审计稽核效能,把好业务风险控制最后一道关口。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核查,确保信息真实性。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制定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移送管理规定(试行)》,在发现问题线索后明确问题类型,移送程序及移送部门。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制定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业务规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权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制定《关于清理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的整改方案》,加强与州国资局、惠水县、罗甸县的工作联动,共同研究讨论惠水管理部、罗甸管理部办公房产权处置问题,推动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的解决。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中心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不断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防范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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