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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6/02/08 1.7w 阅读 136 点赞

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6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依法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予以公告:(二)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的;(三)药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之规定,现对我局许可的2户因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依法进行注销,特此公告。

附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注销名单2026年第1批

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注销名单2026年第1批.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