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面清理不合规企业退出市场,定期向社会公布清退情况,推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福泉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向社会公告全市17家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逾期未投入车辆企业名单。请名单上的企业见此公告后,于2024年11月08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人1区综合受理窗口办理车辆投入,办理《道路运输证》业务,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注销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1.相关法律依据
2.逾期未投入车辆企业名单
福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7日
(联系人:游应忠;联系电话:0854-2220144)
附件1
相关法律依据
一、《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其按照承诺书的承诺期限投入运输车辆。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告。”
附件2:
逾期未投入车辆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