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民政局:
为切实做好低温凝冻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进一步夯实平安黔南、和谐黔南建设成果,请各县(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落实今冬明春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越冬、祥和过节,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加强分层分类救助工作。坚持“四个不摘”,保持现有帮扶政策不松,建立完善属地易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发现处置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摘帽后续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主动发现,及时救助,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加强对“零报告”制度管理和实施,组织督查抽查,杜绝再次出现向死亡人员发放补贴的情形发生。并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确保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
二是加强特困人员监护照料探访等工作。各县市民政局要严格按照《黔南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继续指导镇、乡(街道)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探访工作机制,压实照料护理人责任,加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及监-2 -护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掌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际生活卫生情况,安全用火用电情况,坚决杜绝出现冬季用火用电及出行安全事故。
三是强化低温凝冻天气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春救助、临时救助、低保、特困供养等工作措施落实,提前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准备,有效保障受灾受困群众基本生活。
四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加强所有民政救助对象的动态监测排查,强化民政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避免辖区内出现非正常情况或负面舆情。
五是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加强政策宣传,从源头上化解不和谐因素。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提高基层信访问题化解服务能力,坚决防止因信访工作不力导致信访舆情发生。
请各县(市)在本月底前把以上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报送州社会事务发展服务中心苏沛丹处。
黔南州民政局 2021年1月5日
(联系人:苏沛丹:8512275,邮箱:3789156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