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
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一)城乡居民原则上在户籍地参保;
(二)未在户籍地参保的异地常住人口,可凭居住证明在居住地参保;
(三)在校大中专学生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参保;
(四)新生儿可在户籍地或父母居住地参保;
(五)非从业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在居住地参保。
注:城乡居民不得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没有办理暂停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手续前,不得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筹资标准
2026年居民医保参保不低于110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70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三、征缴期限标准及缴费权益
(一)集中征缴期。2026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9月28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参保的,个人缴费400元/人·年,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的人员,如存在断缴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或未能连续参保的情况(新生儿等特殊群体除外),自2026年1月1日起,将设定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2025年12月31日前,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从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参保,且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缴纳2025年居民医保费后,视作连续参保,不设待遇等待期。
(二)零星征缴期。
1.普通群众在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的,个人缴费1100元/人·年,并从缴费之日起,设定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
2.已连续2年(含)及以上参加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在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由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的,在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参保的,可按400元/人·年缴费,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缴费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进行追溯享受。
3.新生儿在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享受90天(含)动态参保政策,按400元/人·年参保缴费。其中,2026年10月3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新生儿,可跨年顺延享受90天(含)动态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90天以内凭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登记并缴费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及其随军未就业配偶,享受全年动态参保政策,按400元/人·年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5.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享受全年动态参保资助政策,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特殊困难人员资助标准
1、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承担。
2、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
3、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
4、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照每人200元标准予以资助,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5、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由医疗救助基金按照每人200元标准予以资助。
6、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120元标准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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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人员资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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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人员类别 |
资助参保金额(元) |
个人缴纳金额(元) |
是否享受动态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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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
400 |
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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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 |
400 |
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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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
400 |
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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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
200 |
2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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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年满60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 |
120 |
28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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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
200 |
200 |
否 |
注: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享受全年动态参保资助政策,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具有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资助。年度内身份属性发生变化的,不再进行二次资助。
五、参保登记及缴费渠道
(一)参保登记
1.连续参保人员:2025年已参保缴费,且2026年继续在都匀市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无需再参保登记,只需按时缴费。
2.首次参保或暂停参保人员∶
线上参保登记:(1)注册登录贵州医保APP—城乡医保—居民参保登记或城乡居民医保登记(代办);(2)微信关注贵州医保公众号—服务—城乡居民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代办→居民参保登记或居民医保登记(代办)
线下参保登记: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属辖区镇(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长期居住我市的流动人员,未在异地参保的,可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长期居住证明或居住证等就近到居住地所属镇(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二)线上缴费方式
1、微信支付:打开微信→点击“我”→服务→城市服务--定位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社保--社保缴费--输入操作人身份信息后点击确定--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相关身份信息—选择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黔南都匀市城乡居民医保)--点击“下一步”确定缴费信息--输入支付密码--完成缴费。
2、支付宝支付:打开支付宝【定位黔南州】--市民中心--查询【社保缴费(黔南州)】--输入相关身份信息--完成缴费。
3、云闪付支付:打开云闪付【定位黔南州】--查询贵州社保缴费--选择相应的缴费项目--输入身份信息及经办机构--点击“查询”--选择缴费年份--支付成功完成缴费。
4、贵州税务公众号支付:微信搜索“贵州税务”公众号,点击“享服务”—社保缴费--输入身份信息后点击确定--自主缴费--选择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黔南都匀市城乡居民医保)--点击“下一步”确定缴费信息--输入支付密码--完成缴费。
5、网上银行缴费:您可通过各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或其手机银行(APP)(支持缴费的APP主要有:黔农云APP、中国工商银行APP、贵州银行APP、农业银行APP)自助缴纳。
(三)线下缴费方式
1、移动POS机缴费:到贵州省农村商业银行或建设银行(裕农通)金融便民服务点进行缴纳。
2、到银行营业网点缴费:您也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都匀农商行、工商银行、贵州银行等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
3、集中代收:您可通过乡镇社保费代收人、社区(村居)办事处提供的集中代收方式进行缴费,然后统一缴至税务机关。
4、到税务机关缴费:您也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百子桥智慧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和都匀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匀东贵州饭店旁)二楼税务局窗口办理缴费。
(四)职工个人账户代缴方式
贵州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仅可以为配偶、父母、子女代缴,也可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特别注意:外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能代缴贵州省居民医保费;贵州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也不能代缴外省居民医保费。
方式一:(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第一步:手机微信搜索关注“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第二步:点击“医保服务”;第三步:点击“热门服务”;第四步:点击“个人账户代缴”;第五步:点击“添加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第六步:点击选中“需代缴的家庭成员”并提交申请即可(已有需代缴家庭成员的,可直接选择);第七步:提交申请,点击“确定”。
方式二:(贵州医保APP),第一步:登录贵州医保APP,点击首页“账户共济”,填写“授权人信息”“使用人信息”,勾选“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信息承诺书”,点击“提交”,完成账户共济人员绑定;第二步:点击首页上的“城乡医保”;第三步:点击“代缴申请”第四步:选择“缴费年度2026年”并“确定”;第五步:勾选“需要代缴的使用人”并“确定”;第六步:点击“确认”即完成代缴。
方式三:(支付宝),第一步:打开支付宝App,搜索“贵州医保”进入小程序;第二步:点击下方“服务”板块,选择“个人医保账户代缴”服务;第三步:点击“代缴年度”,选择“2026年”;第四步:选择“添加家庭成员”或选择已添加好的家庭成员,点击“提交申请”,完成代缴。
(五)医保钱包缴费方式
已开通医保钱包功能的地区,参保职工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将职工个人账户转移到家庭成员中黔南州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的医保钱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通过“贵州医保APP”或“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的“医保钱包缴费”功能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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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咨询电话(市税务局)0854-4998182、7109035
参保咨询电话(市医保局)0854-8519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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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办事处0854-8284020
沙包堡办事处0854-8310350
小围寨办事处0854-8231596、8361629
绿茵湖办事处0854-4992658
墨冲镇0854-8428208
平浪镇0854-8468087
匀东镇政务服务中心0854-8516323
匀东洛邦片区0854-8316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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