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
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和省民政厅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基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全面领会丰富内涵,准确把握推进法治中国的精神实质,并按要求组织全体干部参加相应的学习培训。同时,做到学以致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相结合,与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相结合,系统谋划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和民政工作,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
(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重要内容,采取一人领学、其他党组成员交流发言、科长(主任)书面发言、党组书记总结发言的方式,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民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奋力开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二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我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宣传栏、宣传标语、宣讲活动、局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和线下的宣传媒介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八五”普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持续深化,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模范机关创建、机关作风整治、职业道德教育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我局主要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安排部署到位。我局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民政重点工作内容,主要领导先后7次召开党组会议,4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制定出台《黔南州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黔南州民政局2023年普法责任制清单》《黔南州民政局2023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文件,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工作机制到位。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法治工作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中心)、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小组,社会组织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和职责分工及时调整,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三是依法履职到位。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管理。2023年9月7日,局主要领导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表率”为主题,为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专题辅导,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示范作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决策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履行民政职能。坚持按制度规矩办事,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对机关发文进行严格审核,发布政务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把好法律关。认真落实《黔南州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中共黔南州民政局党组工作规程》《黔南州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中共黔南州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工作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有效保障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严格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批,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规定,依法制定规范性决策性文件,并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监管。2023年我局共制定印发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调整2023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在网站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聘请贵州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民政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以案释法”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中的作用,保障民政部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全年法律顾问共审查各类合同、协议61件。年度内单位未出现因发生行政违法行为被问责、被依法处置等情况。
(三)强化依法依规,认真履行民政职能。一是坚持政治引领、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整合发展。与组织部门协作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工作事务、证明事项,精简机制牌子。组织指导124个村(社区)依法规范开展缺额补选,优化调整社区12个。扎实推进落实《黔南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完成阶段预期目标。投入项目资金560万元支持61个村(社区)开展综合服务设施提质改造。创建“模范、优秀和合格村(社区)”438个,村(社区)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获评省级优秀村规民约3个,成功创建第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4个,申创第八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5个。全覆盖推广应用贵州省集约化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各项信息数据采集录入、线上村(居)务公开率实现100%,逐步在平台上探索开展线上政策宣传、儿童数据管理、养老探访、低保申办等功能场景应用。二是依法规范做好社会组织登记。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登记前提供《社会组织相关事项一次性告知书》,拓宽沟通渠道,及时响应咨询,提高办事时效。确保办事群众迅速掌握资料要件、及时解答疑难问题,提供政策依据。2023年,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共12家(其中:社会团体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注销10家,变更31家,修改章程核准9家,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1家。三是依法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通过下发通知、组织培训、电话提醒等方式,多渠道指导、督促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年度检查工作。2023年符合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共1182家,共有1056家参检,全州参检率达89.34%。其中州级应参检175家,实际参检167家,参检率达95.43%,县级应参检1007家,实际参检889家,参检率达88.28%。
(四)加强执法监管,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黔南州民政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按要求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公示、执法事项和目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目录公示等。二是持续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2023年全州共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4378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达11091个,超额完成《贵州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明确的任务。社区备案10个社区社会组织、村备案5个社区社会组织实现全覆盖。三是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从“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社会组织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1家社会组织作为年抽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联合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6家民办非企业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不参检、参检不合格、参检基本合格的21家社会组织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7家非法社会组织(州级1家,县级6家)分别采取引导依法登记、解散等方式进行处理。四是规范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召开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部署会,重点检查行业协会商会原始会计账本,收费票据、会费档次、基本服务费用收取标准、会费表决等11个情况是否有乱收费行为及墙上收费标准公示情况是否与账本一致。2023年,州、县民政部门联合发改、市场监管对197家全州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乱收费治理联合检查工作,均未发现存在乱收费情况。
(五)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开展自行学习和集中学习,夯实执法人员理论基础。5月23日邀请兼任我局公职律师唐德志同志通过宣讲、辅导等方式,组织全州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知识内容,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法治的意识,提高了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9月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培训,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确保依法履责、依法行政、规范执法。2023年,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季度及年度学法考试完成率、合格率均为100%。
(六)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将法治建设宣传作为“法治民政”建设的重要环节,利用“元旦”“春节”“6.19”救助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活动月”“12.5”国际志愿者日等时间节点和重要节日,结合民政普法工作重点任务,把涉及民政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涉及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向群众作广泛的宣传。依托文明城市创建、入户走访、在职党员进社区等形式,开展民政法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慈善捐赠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向群众发放养老福利及特殊困难群体等相关优惠政策、民政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推动精准救助,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民政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有效保障困难居民基本生活。
(七)增强法律意识,关爱“一老一小”等弱势群体。2023年以来,开展10余次老年人防诈骗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诈骗案件的发生,民政局坚持宣传先行,以“防”为主,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针对老年人防诈骗开展宣传教育,全年发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发放各类宣传小册子5000多份,宣传横幅20余条,开展老年人防范诈骗辅导10余场,有效防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增强老年人防诈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工作队伍有待加强。目前我局从事政策法规工作的人员均为非法学专业,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导致法治队伍专业性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服务能力的水平有待加强。
(二)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民政行政执法范围涉及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管理、区划地名、慈善等众多领域,且执法人员分散在各个科室,往往忙于业务工作,对涉及民政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执法能力和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宣传形式多集中于法规法条,形式较为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我局将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创新普法模式,大力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精心打造具有黔南民政特色的普法品牌。
一是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年度工作部署,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强法治工作队伍。二是继续推进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法治讲座,大力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专研能力,提升法治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依托普法宣传阵地,积极探索“互联网+普法”“传统文化+普法”新模式,提升普法宣传数字化水平,通过“线上”“线下”、传统文化与法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打造普法宣传新阵地,提升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吸引力、感染力。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结合《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五是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继续探索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邀请法律顾问对民政工作相关内容作简要解读,强化民政干部法治思维。
黔南州民政局
2024年1月30日
(联系人:丁汉兵;联系电话:8281399、1398444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