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5号)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将已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以下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六十日内依法向都匀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注销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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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法人 |
办学许可证号 |
注销批准文号 |
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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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小博士幼儿园 |
陆行猛 |
教民152270160000063号 |
匀市教复〔2025〕21号 |
都匀市剑江北路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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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阳光幼儿园 |
邹远红 |
教民152270160000052号 |
匀市教复〔2025〕13号 |
都匀市天乐路综合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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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承龙幼儿园 |
罗琴方 |
教民152270160000057号 |
匀市教复〔2025〕15号 |
都匀市绿茵湖街道文明村四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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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平浪镇康盛幼儿园 |
潘云 |
教民152270160000062号 |
匀市教复〔2025〕14号 |
都匀市平浪镇平浪村北街一组 |
都匀市教育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