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及驾驶员朋友们:
近期,我大队在接到市民反映,部分社会人员在福泉市辖区内公开招募网约车驾驶员,但截至目前“滴滴公司”未在我市范围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行为已涉嫌扰乱我市正常客运市场秩序,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重视,出行时选择资质齐全的合法车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部分驾驶员朋友反映注册成为“滴滴公司”驾驶员手续简单,不需要提供相关资质材料。但根据我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第二次修正)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驾驶员个人需要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需要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驾驶员朋友们如未办理上述相关资质证明使用非营运车辆接单运送乘客,将涉嫌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将会面临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附件是在我市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照齐全的合法网约车平台公司,供广大市民朋友出行时选择,也给驾驶员朋友提供加入合法网约车平台的途径。
福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8日
(联系人:李家勇;联系电话:0854-222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