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福泉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3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熊晓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绍荣、周启华、何平湘、金志红、李万江、王进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赵远彬,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对《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30户以上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校园安全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2025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2025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2022年以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和通过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以来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及《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议案》。
会议还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