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都匀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5/12/01 1.5w 阅读 439 点赞

贵州水投都匀水务有限公司:

为贯彻绿色发展优先理念,深化水价改革,发挥价格配置水资源作用,促进都匀市城镇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贵州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贵州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履行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等定价程序后,经州人民政府2025年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都匀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水价格适用范围

都匀市城区(贵州水投都匀水务有限公司供水范围)。

二、供水价格调整标准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1.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分为三级。

(1)第一阶梯水价。用水量在280立方米/户/年(含280立方米)以下,由现行2.19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税,下同)调整为2.34元/立方米。

(2)第二阶梯水价。用水量280立方米/户/年-400立方米/户/年(含400立方米)之间,由现行3.315元/立方米调整为3.51元/立方米。

(3)第三阶梯水价。用水量400立方米/户/年以上,由现行6.69元/立方米调整为7.02元/立方米。

(4)执行周期。兼顾季节性用水差异,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以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执行周期,各阶梯用水量在年度内可跨月结转使用。周期结束后,用水量重新计算。

(5)“户”的认定。原则上居民用水户按3人确认为一户,并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水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实际家庭常住人口超过3人的,经用户自行申报后,以“人”为单位确认各级阶梯水量(一级水量93吨/人/年以下(含93吨);二级水量93吨—133吨/人/年(含133吨);三级水量133吨/人/年以上)。对居民人口超过3人但未申报的用水户,自动视为家庭人口数为3人的家庭。

2.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供水价格按第一、二级阶梯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即按2.925元/立方米执行。

3.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部队生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生活用水,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和托育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规定的盲人按摩院的经营场所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4.为减轻水价调整对都匀市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对都匀市供水管网范围内的低保户实行优惠措施。人均月用水量5立方米(含)额度内,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调整前的2.19元/立方米执行,人均月用水量超过5立方米的,超出部分水量按调整后的居民用水第一阶梯水价执行。

(二)非居民用水价格。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1.第一档水价。在定额用水内,由现行3.34元/立方米调整为3.53元/立方米。

2.第二档水价。在超定额20%(含20%)以下用水,由现行5.04元/立方米调整为5.30元/立方米。

3.第三档水价。在超定额20%~50%(含50%)内用水,由现行10.14元/立方米调整为10.59元/立方米。

4.第四档水价。在超定额50%以上用水,由现行16.94元/立方米调整为17.65元/立方米。

5.计划用水量的核定。定额水量按照最新的《用水定额》规定确定。非居民用水户按月抄表并结算水费,当累计水量达到每年计划用水量后,开始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

(三)特种用水价格。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洗浴(指专业洗浴、足浴以及在宾馆、饭店或娱乐场所常设的独立或相对独立洗浴、足浴、温泉、水疗等服务,不包括普通便民澡堂)、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用水等。

1.第一档水价。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用水,由现行10.94元/立方米调整为11.90元/立方米。

2.第二档水价。洗浴用水价格按17.85元/立方米执行。

3.第三档水价。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用水价格按23.80元/立方米执行。

三、其他要求

(一)切实加强供水经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1.供水企业要深挖节能降耗,强化成本自我约束。切实加快城市供水管网升级改造与维护,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产销差率,降低运营成本,减少水资源浪费,提高经营效益。

2.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举措。通过增设服务网点,积极拓展水费缴纳方式,方便群众。落实好对低保户家庭的水价优惠政策,科学制定简易便民的用水申报办法。

3.从严规范水费收缴秩序。要及时对旧表、坏表进行更新,规范抄表行为,杜绝估表现象。特别要加大对环卫、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用水计量计价收费的力度,切实提高水费收缴率。

4.继续加大水质检测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和水平,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检测指标的限值要求,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优质。

(二)加快推进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发挥供水企业运行维护的专业优势,全面开展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尽快形成权责明晰、管理专业、监管到位的工作新格局。

(三)加强水价和水费收入监管

对调整后的供水价格,由供水企业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后增加的收入要“取之于水,用之于水”,主要作为供水企业收入并单独归集,用于管网和户表改造、水质提升、弥补供水成本上涨等。

(四)加强宣传解释工作

要做好水价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提倡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及政府网站、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公示各类各级水量水价、代收费项目及标准、文件依据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内容。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的用水量执行。凡都匀市此前出台的有关都匀市城镇供水价格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今后国家、省、州若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执行。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