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1〕26号)有关规定,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县(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提取标准更新工作,现对《黔南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提取标准更新成果表(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反馈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1日。
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349960024@qq.com
2.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都国际B栋502室
3.联系电话:0854--8251369
附件:1.黔南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提取标准更行成果表(征求意见稿).xlsx
2.《黔南州征地社会保障资金提取标准更新成果表》起草说明.doc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