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公告
贵州三合同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8日我局受理张忠先的工伤认定申请,因你单位未签收我局邮寄的举证文书,我局于2025年8月13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该举证文书,但你单位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举证材料。2025年9月12日我局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黔南州工认字﹝2025﹞0300381号)。2025年9月12日我局将工伤认定文书邮寄送达你单位,但你单位拒收导致工伤认定文书于2025年9月15日被退回。因我局无法联系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6号后台人社窗口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黔南州工认字﹝2025﹞0300381号),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因涉及个人隐私,不显示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如有疑问,请联系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工伤调查询问室;联系电话:0854-2215395)
附件:
《认定工伤决定书》(黔南州工认字﹝2025﹞0300381号).pdf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泉市)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