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福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泉市“项目审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福泉市“项目审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审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关于印发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反馈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福党办发〔2018〕5号)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有效防范和化解项目审批建设中可能存在的不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现象,以及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批建不一、违规融资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和完善防控项目审批廉政风险机制,提升项目投资效益,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一)项目手续办理情况。项目可研、初设批复情况;项目规划用地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环评、用地、施工许可、调整项目概算手续变更等办理情况。
(二)项目审批服务情况。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从办理审批事项的基层工作人员到部门领导,是否存在把行政审批当成一种权力,死死抓住不放,甚至千方百计增加或变相增加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环节,想方设法扩大自己的审批职权和范围。审批部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如何对项目审批进行管理等情况。
(三)项目建设情况。一是项目动工建设日期及到目前的工程形象进度,工程施工组织情况;项目建设中是否有调整建设规模、变更设计的情况、验收情况。二是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工程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
(四)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一是项目建设资金构成、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二是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对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执行,是否有挪用建设资金的情况。三是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设立专账、专户。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项目审批领域廉政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小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罗 建 市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龚传书 市发改局局长
袁 炜 市国土局局长
李 宁 市住建局局长
欧阳雨 市环保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王 燕 市发改局副局长、防震减灾局局长
孙玉勇 市交通局常务副局长
牟光辉 市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张启刚 市林业局常务副局长
贺光元 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周德江 市住建局副局长、规划局局长
杨文玲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盛富 市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发展改革局,由市发展改革局局长龚传书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项目审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及整治工作,组织召开督导检查情况分析会议,提出改进建议和具体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二)整治分工
第一组
组 长:龚传书
成 员: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相关人员
督查对象:负责对金山街道、龙昌镇、牛场镇、道坪镇关于防范项目审批领域廉政风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第二组
组 长:王 燕
成 员: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相关人员
督查对象:负责对马场坪街道、凤山镇、陆坪镇、仙桥乡关于防范项目审批领域廉政风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总结汇报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6日至8月31日)
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各项目审批部门、项目业主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按照检查分组安排,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各责任部门,对照整治范围明确的事项,逐条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汇报阶段(10月15日前)
市发改局对自查、督导检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后报市委、市政府研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专班推进。各项目审批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此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把此次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规范项目建设的重要机遇,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在督导检查组开展工作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配合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各检查组要严格按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类梳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瞒报、不漏报。
(三)统筹推进,确保实效。工作组要统筹推进好防控整治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本着尊重工作实际的原则,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合理性建议,确保防控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