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市委第十二轮巡察集中反馈会暨第十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对市委第十二轮巡察进行集中反馈,安排部署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
会议现场
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丽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唐晓宇,市领导熊杰、汤立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旭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时江宣布十二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任务分工的决定及成立临时党支部的批复。市委巡察办集中通报了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情况。
会议指出,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对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公安局等14家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一次“政治体检”,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充分体现了巡察的震慑力和穿透力。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州委、市委工作安排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坚决克服工作浮于表面、责任虚化问题。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剖析,抓好整改,对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要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堵塞制度漏洞,形成“长久立”的机制。要以巡察为契机,进行一次彻底的工作“大排查、大扫除”,全面清除积弊,净化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检验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特别是“一把手”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和推动发展能力的重要契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整改工作。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影响和制约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精准发力,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同步跟进,强化巡察结果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运用,对履职不力、担当不够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整。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时间从2025年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共授权4个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社工部、市法院、市检察院等5家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第十二轮、第十三轮巡察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组、市委巡察办、市委党建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