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房屋跨宗地,无法落宗的情况,由统一权利人都匀市隆成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申请将3宗地合并为1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并进行公示。
一、合并前宗地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为黔2025都匀市不动产权第0014229号,位于都匀市剑江大道南段东侧、剑江河西侧,宗地面积为137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2025年10月13日起2095年10月12日止/2025年10月13日起2065年10月12日止。
不动产权证号为黔2025都匀市不动产权第0014227号,位于都匀市剑江大道南段东侧、剑江河西侧,土地面积为300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2025年10月13日起2095年10月12日止/2025年10月13日起2065年10月12日止。
不动产权证号为黔2025都匀市不动产权第0009126号,位于都匀市剑江大道南段东侧、剑江河西侧,土地面积为1083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2020年05月11日起2060年05月10日止/2020年05月11日起2090年05月10日止。
二、合并后宗地情况
都匀市隆成置业有限公司3宗地合并事宜,除面积为15211平方米和土地使用期限为2020年05月11日起2060年05月10日止/2020年05月11日起2090年05月10日止外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三、反馈方式
现对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并进行公示征询异议,如存有争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邮寄地址:都匀市自然资源局302办公室(都匀市剑江中路79号原老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都匀市自然资源局权籍科823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