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黔医保事务中心发〔2021〕26号)和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我中心按程序于2025年12月25日对贵州黔南州百姓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都匀三仓库店开展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备案如下:
1.贵州黔南州百姓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都匀三仓库店(P52270101471)。经营地址:贵州黔南州百姓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都匀三仓库店;法定代表人:张光顺。因完成地址变更重新开展评估(原名称:贵州黔南州百姓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都匀庆云宫三店;原地址:都匀市文峰街道环东南路庆云宫(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公司一层东面3号门面))。评估结果为合格。
附件:都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12月(第二批)开展两定医药机构评估情况表
都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