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全网推送工作的通知

2024/03/17 4.0k 阅读 217 点赞
州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党委宣传部:

根据工作安排,《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已精心制作完成,为进一步做好黔南州对外宣传工作,全面展示黔南州国际形象,提升对外宣传效果,现决定开展《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全网推送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此次《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的全网推送旨在通过多媒体、多渠道的传播方式,进一步提升黔南国际形象,增强其他地区民众对黔南的了解和认识,并全面展示黔南的历史、文化、自然风光以及城市特色和气质,为黔南在未来几年吸引投资和推动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网推送计划和分工

《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包含综合篇、人文篇、产业篇、旅游篇等多个版本,黔南宣传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将于3 月 18 日起开始每天发布一个版本,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时转载分享,确保推送工作达到预期影响。《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推送周期为一周,各相关部门(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州委宣传部。负责提供《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给人民日报、新华社、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等上级主流媒体和腾讯、新浪微博、抖音、头条、优酷、小红书、爱奇艺、哔哩哔哩、快手、马蜂窝等互联网平台以及 Facebook、X(Twitter)、Instagram、Tiktok 等海外媒体平台,进行广泛推送,引发互动和讨论,提高传播效果。

(二)州直各部门(单位)。负责利用自有平台(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推送,并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在个人社交媒体(朋友圈、QQ 群、微信群)上转发分享,扩大宣传覆盖面。其中:州外事办负责组织海外华人华侨、海外社会团体组织利用个人社交媒体平台(QQ、微信)进行转发分享。州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州大型超市、餐饮店、企业利用自身 LED显示屏、户外大屏、电视开展《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推送。州教育局负责在全州各中小学校 LED 户外大屏进行推送,同时统筹黔南籍在外大学生在个人社交媒体(校友群、老乡群、QQ群、朋友圈)上进行转发分享。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负责协调携程、去哪儿、美团、同程、飞猪、途牛等网络在线旅游预订平台以及线下旅行社和旅游景区酒店等地,将《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在其自有渠道进行播放。负责协调各大电影院在电影放映前后播放《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 15 秒版本。负责围绕“文旅局长推家乡”“我为家乡风景美景代言”等内容,持续推出融媒体产品,进一步吸引公众关注。

(三)州融媒体中心。负责在《黔南新闻联播》前后播出《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 15 秒版本,同时在山水黔南 APP、看黔南 APP 以及山水黔南、看黔南、黔南宣传微信公众号进行统一推送,并做好点赞、评论、转载等相关工作,确保传播效果。

(四)各县(市)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辖区内各行政事业单位在所属官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对《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进行推送,并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在个人社交媒体(朋友圈、QQ 群、微信群)上转发分享。负责调度各县(市)辖区内机场、火车站、公交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城区主干道、酒店、购物中心、大型超市、旅游景区、企业、学校的户外大屏和楼宇电梯广告,滚动播放《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加强全国各地对黔南的认知度。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的网红、大 V、旅游达人在各自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扩大宣传范围。负责统筹各县(市)融媒体中心在所属新媒体平台进行统一推送,并组织干部职工做好点赞、评论、转载等相关工作,确保传播效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电影院在电影放映前后播放《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 15 秒版本。负责汇总县(市)各部门关于《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全网推送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这就是黔南》对外宣传片的全网推送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在推送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时,要及时汇报并寻求支持帮助。

(三)注重工作反馈。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梳理收集推送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形成印证材料于 3 月 25 日上午 10 点前报送至州委宣传部邮箱:qn8222207@163.com,联系电话:8222207。州委宣传部将对推送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中共黔南州委宣传部

                                                                              2024 年 3 月 18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