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集中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5年1月2日起对全州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开展集中清理工作。
一、清理范围
(一)因单位改制、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等原因封存的缴存职工,未办理销户提取业务的;
(二)职工离、退休未办理销户提取的;
(三)职工离职半年以上停止缴存,且未在异地开户缴存,尚未办理销户提取的;
(四)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未办理销户提取的;
(五)职工工作调动未办理账户合并的。
(六)其他应清理的情形。
以上不包括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或其他限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清理方式
(一)因单位改制、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等原因封存的缴存职工,请持身份证、银行卡就近到公积金受委托银行代办网点或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提取等相关业务。
(二)符合退休、离职满半年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线上办理,也可就近到公积金受委托银行代办网点或公积金业务柜台现场办理销户提取。
(三)缴存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由死亡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持相关手续到公积金受委托银行代办网点或公积金业务柜台现场办理销户提取。
(四)停缴职工因工作调整已在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满半年以上的,可通过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的“转移接续”线上办理个人账户转出。
(五)在本州存在重复开设账户的缴存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受委托银行代办网点或公积金业务柜台现场办理个人账户合并业务。
(六)个人已离职但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请到公积金受委托银行代办网点或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转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长期封存的职工账户逐一进行清查,及时通知缴存职工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提取手续。
(二)缴存职工留存个人关键信息不准确的,需先修改个人信息再办理相关业务。
(三)账户长期封存的缴存职工,应自行核对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对不完整、不准确信息进行补齐和更正,符合销户提取、异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及时办理相应业务手续。
公积金业务柜台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暂不办理相关业务,咨询热线:0854-12329。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