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州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扎实推进执行执法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7 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州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案件办理情况。2022年,州公积金中心未办理行政执法案件。
(二)“两降一升”情况。2022年,州公积金中心有2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机关、复议机关均驳回申请人诉讼、复议申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胜诉率均为100%,行政复议被纠错率为0%。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2022年,州公积金中心出台、修订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黔南州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黔南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等细则,制度机制的出台:一是加大了对骗提骗贷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了住房公积金的骗提骗贷行为,从源头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对执法案件实行“一案一策”、专人负责,确保正当诉求追根溯源解决到位,非法诉求依法坚决打击到位;三是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行为,提升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取得的成效:通过制度机制的出台、修改和完善、日常业务稽核、专项审计、业务自查、业务督查等,核实处理疑问业务41笔,发现骗提业务4笔,涉及金额53.56万元,追回骗提资金34.12万元,制止骗提业务4笔,涉及金额41.48万元。州公积金中心均严格按照《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将申请人骗提骗贷行为进行不良行为登记,取消其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5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并将申请人骗提骗贷行为书面通报其工作单位,对参与中介的行为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2022年,州公积金中心制定、修改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调整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现中心持有效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54名,法制审核人员13名,其中本部门在职在编人员11名,外聘法律顾问2名。根据相关文件安排,由州司法局指派1名公职律师为州公积金中心提供法律服务。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2022年,州公积金中心一方面开展了2次行政执法培训,分别为2022年6月在都匀市委党校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建设银行黔南分行及中国银行黔南分行部分职工共127人参加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对《民法典》《黔南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操作规程》、行政执法案例等内容进行培训,切实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综合能力和执法水平;2022年10月组织中心5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黔南州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行政处罚法》进行学习和考试,均通过了考试。另一方面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线上旁听庭审活动、线下到独山县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庭审,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学习和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加强了公积金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运用。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州公积金中心在行政执法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行政执法力量仍显薄弱,行政执法水平与职工维权需求不匹配,法治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普法、学法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存在的原因:一方面由于现行相关公积金法律法规规定空白和不足,执法工作缺乏具体的法律条款支撑,无法真正“重拳出击”;另一方面涉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未能横向拓展至相关协作部门与相关行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新时代公积金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正视法治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着力解决法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部门落实抓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推进公积金相关立法工作,通过立法整合我州住房公积金现有政策,固化政金合作黔南宜居“聚保增”改革成果。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一是通过领学促学、举办培训班、参观旁听庭审活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学法等活动形式,加强公积金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交流学习活动,开阔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视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普及领导干部与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行政应诉,探索多元解纷机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与裁定,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和政策措施解读修订;推进诉源治理,加强化解行政争议,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定期分析逾期贷款情况,向承办银行发函要求对逾期贷款借款人提起法律诉讼,确保资金安全。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