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1〕30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培训学校和中外、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合作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审批办法>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29号)等相关规定,黔南州湘才职业培训学校经学校理事会表决通过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决定,并组成注销清算组完成债权债务清偿,现向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经审核,同意该学校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854-8224676。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