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探索建立以GEP核算为导向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我局牵头起草了《黔南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GEP核算应用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30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书面反馈至电子邮箱2676124518@qq.com。
附件:
黔南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GEP核算应用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联系人:郑鸣鸣,1868526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