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委各部、办、委、局,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市人武部党委:
《福泉市建立和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泉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福泉市建立和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工作方案
为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方式,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在全市建立组织领导有力、服务组织健全、服务内容明确、服务机制完善的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退役军人服务组织。形成优待、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激励退役军人秉承革命传统,保持军人本色,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巩固和发展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
1.建立党委统揽、政府主导、党政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民政、人社、财政、编委办、国资、住建、交通、卫计、教育、信访、宣传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负责部署推动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保障,抓好考评验收,督促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前)
2、建立服务组织。建立完善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服务组织。市级服务组织牌子名称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级为“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村级为“村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由同级民政部门指导。(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8年6月15日前)
3、明确服务组织标准。一是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市级服务组织配备3-5人,各乡镇(街道)配备2-3人,各村(居)配备1人以上专职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配备人员原则上优先选聘或聘用退伍军人。二是配备专项工作经费。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纳入乡镇财政年度预算。三是配备专用办公场所。服务组织专用办公场所由同级人民政府安排解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不少于100平方米、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不少于40平方米,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置在村(居)委会,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专用办公场所设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四是制定专项工作制度。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服务组织设立内部工作制度,包括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确保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五是规范机构牌子。市级服务中心的牌子由市民政局制定,乡镇(街道)、村(居)服务组织的牌子对照市的规格自行制定。(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前)
4、服务管理对象。
全市各级服务组织的服务对象为辖区户籍的退役军人,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家属。
5、服务管理内容。
负责各项退役军人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受理来信来访,引导退役军人依规依法反映问题,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了解掌握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建立退役军人个人信息档案,掌握退役军人生产、生活情况,了解退役军人的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辖区内退役军人情况。
(二)建立完善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机制。
1、建立退役军人精神激励机制。完善退役军人精神激励办法,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提高退役军人社会地位,激发退役军人发扬光荣传统、自强不息、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热情。适时开展走访慰问,邀请优秀退役军人代表出席庆典活动,每年为当地退役军人举行1次返乡欢迎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在创业致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退役军人事迹,努力营造“学功臣、爱功臣、帮功臣”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自主开创致富之路,争当社会建设功臣。(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武装部、市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前)
2、建立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机制。市民政局牵头,指导社会力量发挥积极作用,有序参与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组织专业社工对有需要的退役军人进行心理疏导、精神抚慰、人文关怀等,为有困难的退役军人实施帮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武装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完成时限:2018年5月30日前)
3、建立退役军人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民政、政法、信访、教育、公安、人社、卫计、财政、武装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每季度一次的退役军人意见建议联合会商机制,听取退役军人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处理退役军人的诉求。对符合政策要求的诉求,要依法依规及时解决,对超出政策范围及一时解决不了的诉求,要讲明政策,讲清道理,做好说服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武装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前)
4、建立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制定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考核制度、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考评标准,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双拥工作考核范围,使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形成制度化、标准化,确保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切实有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督查考评局、市武装部、市人社局、市信访局;完成时限:2018年6月15日前)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8年4月)。制订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会议,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
(二)建立服务组织阶段(2018年6月)。按照服务组织的“五有”标准,建立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服务组织,落实人员上岗,完善内部设施设置,开展辖区内退役军人基本情况摸底工作。
(三)制定服务制度阶段(2018年6月)。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关于退役军人精神激励、优待、社会力量参与服务、意见建议联合会商方面的服务制度。
(四)考评验收阶段(2018年7月)。2018年7月前,全市要建成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服务组织,届时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多个考评督查组,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各级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工作开展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建立工作组织,凝集共识,主动作为,严格履行服务体系建设中赋予的职责,协调联动,确保我市如期全面完成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保障。重点落实好人员和经费两大保障。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通过政府招聘雇员、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配置退役军人服务组织工作人员,切实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市政府、各乡镇(街道)将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退役军人体系建设、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全面普查,建立台账。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辖区内的退役军人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普查,采集信息,一人一档,建立个人信息档案,个人信息包括退役军人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入(退)伍时间、原服役部队番(代)号、常住地、联系方式、主要社会关系、身份状况、工作情况、家庭情况等。按村(居)分片、统一编号归档,不断完善退役军人信息收集、信息报送、信息更新等制度,及时掌握退役军人的生产、生活和需求情况,为及时精准给予退役军人服务提供信息支撑。
附件:1、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任务
2、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3、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任务
4、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5、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牌子样式
附件1
福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二、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所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定期分析掌握本地退役军人思想状况,认真做好退役军人的思想稳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四、加强与退役军人的沟通联系,接待处理退役军人的来信来访和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事项。
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协助解决好退役军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福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退役军人思想形势分析会,调查了解广大退役军人当前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情况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调查研究制度。定期深入基层调查了解退役军人工作生活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协助解决困难,化解矛盾。
四、请示汇报制度。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中心负责人请示报告退役军人工作及情况,中心负责人向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五、接访制度。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对象,耐心听取来访人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政策范围内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
六、登记制度。对所有文件、信件、来电询访等信息资料要登记,并输入电脑建立台账,处理完毕及时存档留存。
七、交流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加强横向联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八、文件管理制度。工作人员收文后,登记并填写文件处理单,认真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送分管领导批办,并根据拟办意见及时处理,办理完毕后及时反馈并归档留存,密级文件严格按保密规定进行登记管理,严禁私自携带密级文件到住所或公共场所,借阅文件要严格按手续办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复印密级文件。
附件3
镇退役军人服务服务中心工作任务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
二、定期分析掌握本地退役军人思想状况及流向,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度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的措施,认真做好退役军人的稳定工作。
三、加强与退役军人的沟通联系,接待处理辖区内退役军人的来信来访。
四、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解决好退役军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4
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办公会议制度。10天或不定期召开一次本辖区内退役军人思想分析会,排查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二、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退役军人代表进行政治学习及传达上级有关精神,了解时事政策,组织退役军人进行文体活动,丰富退役军人的业余生活。
三、调查研究制度。走访退役军人,调查了解其家庭情况,听取对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请示汇报制度。定期汇总辖区内退役军人动态情况,并向乡镇(街道)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接访制度。做好退役军人接访工作,及时处理来信来访。
六、登记制度。文件、信件,来电询访等要造册登记,将反映的情况和来信人的基本情况做好记录,并输入电脑建立台账,处理好的信件、文件等资料要及时归档。
七、交流制度。重大节日视情召开退役军人座谈会,加强横向联系,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听取社会各界人员对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提高服务水平。
附件5
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牌子样式
牌子规格:不锈钢拉丝挂牌70*40 字体:汉真广标
字体颜色:红色 底色:银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