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浪镇人民政府报来《都匀市平浪镇甲壤村水稻+油菜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收悉,现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设方案及内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都匀市平浪镇甲壤村水稻+油菜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业主:都匀市平浪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都匀市平浪镇甲壤村。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引水管890m、排水涵管137m、排水渠149m;改造取水堰1座、干渠9838m、支渠1836m、排水渠1490m、挡水墙16m。
六、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0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684万元,地方政府配套20万元。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劳务报酬发放:项目建设劳务报酬发放342.11万元,预计带动就业175人,占中央资金684万元的50.02%。
九、施工单位: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贵州省2022年出台的《关于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政策措施》相关规定,同意项目业主委托甲壤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为施工单位,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要求招标。
十、重点人群就业情况:有意愿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重点人群共计175人,其中:返乡农民工50人、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2人、未就业退役军人5人、未就业脱贫人口79人、防返贫监测对象29人、外贸企业失业返乡人员10人。
十一、相关要求:1.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能用工人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充分吸纳当地农村群众参与该项目建设。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要求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3.工程建成后,参照有关工程验收规范,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将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册作为重要验收内容之一组织县级验收,及时交付使用发挥效益。
接文后,请抓紧完善项目开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程量。
附件1.都匀市平浪镇甲壤村水稻+油菜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工程概算审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