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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6/13 4.3k 阅读 377 点赞

各乡镇,办事处,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 供应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重点,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的基本要求,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进一步促进林场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在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前提下,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高标准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和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优化土地供应的空间布局,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以及2016年市区建设思路和实施重点,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

     二、供应计划编制的组织保障?

  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张仁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  晖  市政府办副主任

  莫景辉  市国土局副局长

  成  员:林  刚  市发改局局长

        郑冰阳  市住建局局长

        张元聪  市交通局局长

        金崇菲  市水务局局长

        姜  伟  市棚改办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莫景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供应计划编制的任务分工

     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共同编制,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一)市国土局负责计划编制相关文件起草、调查分析汇总,拟定计划草案、请示报批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市发改局负责计划供地的产业政策、重点投资项目等相关建设内容在计划编制中的有效落实。

  (三)市住建局负责计划供地的规划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审核,保障性住房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的计划编制。

     四、供应计划编制的工作重点

     按照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要求,计划编制的工作重为: 

     (一)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对比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实施状况,调查汇总依法办理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等来源情况,掌握确定计划期内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在调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房地产市场状况基础上,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调度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编制拟定供应计划草案。依据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用地需求测算,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按照城市功能区位、各行业发展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进行细化分解,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计划草案征求意见和报批。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由市国土局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并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五、供应计划编制的安排和时间要求

  (一)2016年4月25日前,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调查分析和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

     (二)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并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审批。

     (三)2016年5月10日前,经市政府批准,将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对外公布实施。

     根据城市规划调整等因素,适时提请市政府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予以公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