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清明期间历来是我州农事和踏青祭扫野外用火的高峰期,也是我州春季森林火灾的集中高发期。据气象部门预报:清明期间,我州最高气温24℃—31℃,偏南风3—4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4级,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有效控制森林火灾,切实处置好突发性、灾害性的险情和灾情,确保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现就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务必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维护我州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牢牢把握森林防火工作的主动权和决胜权。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级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认真落实防火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三严两坚决”的要求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防范火灾时要“严明纪律、严防死守、严格奖惩”,出现火灾时要“坚决查处、坚决曝光”,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绩。
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
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指挥、监督、调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要切实落实好扑火预案,把扑火组织、责任、措施、机具、后勤保障全面落到实处;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防火资金投入,确保预防扑救经费到位;武警、消防部队、预备役官兵、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各种力量要严阵以待,随时处于临战状态;要发扬“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众志成城、敢打必胜”的精神,一旦发生火情,及时快速出动,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未成年人以及其它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确保火险扑救安全。
三、源头治理,依法治火
要把强化火源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一是加大宣传,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各县(市、区)要大造森林防火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手段,深入乡村和农户,广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法律、法规,宣传防火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社会氛围。要及时曝光森林火灾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教育群众,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二是实行林区野外用火严格管制。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要做到定人、定岗、定山头,严防死守,杜绝火源进山,50户以上村寨中,须有乡(镇)干部蹲点负责,严禁在林区和林区附近耕地烧灰集肥、烧田土坎以及踏青用火等行为;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活动,文明过节、树文明新风,严禁上坟祭祖在林区违章野外用火;三是要加强对引发森林火灾火源的巡查和火源的扑灭处置工作。各县(市、区)森林了望塔(哨)以及全州机关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凡发现火情,不论大小,立即处置并报告;四是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入山口、连片重点集中林区路口等要害部位严格把守。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成员单位都要切实履行职责,划定片区,深入责任区,落实防火责任;五是要加大监测巡查力度,加大护林员巡山护林频次,林区护林员必须全部上岗到位,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火情监控,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控规定,有效杜绝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用火管制期,对违反规定擅自野外用火的,要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黔南州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人为原因引起森林火灾的,要每案必查,肇事者有行为能力的,要追究责任;没有行为能力的,要追究监护人的责任。全州各级政法部门要全力支持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森林火灾案件,特别要抓好大要案件侦破查处。
四、严肃纪律,强化值守
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坚持昼夜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加强指挥调度,强化火灾监测和信息传递工作,及时掌握火情信息, 保证信息畅通;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火灾信息处置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凡贻误战机,酿成重大火灾损失的,严格按照《黔南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无论涉及哪一级、无论涉及谁,坚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