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52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审核通过首次创业补贴32人160000元,场所租赁补贴15人187300元。为确保申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现将符合条件申请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补贴,一经核实,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享受补贴的资格,举报电话:0854-2221280。
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