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福泉市北部片区管道燃气初始配气价格、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及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定价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2025/10/10 6.8k 阅读 129 点赞

    为提高政府价格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现将福泉市北部片区管道燃气初始配气价格、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及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定价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方案、成本审核结果,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

牛场镇人民政府3楼3011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福泉市北部片区管道燃气初始配气价格、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及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定价。

四、福泉市北部片区管道燃气初始配气价格拟定方案

根据《贵州省城镇管道燃气配售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远离主城区或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的独立燃气管网可单独制定配气价格。福泉市北部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牛场镇、龙昌镇、道坪镇及仙桥乡,远离福泉市主城区,目前贵州兴泉恒业能源有限公司仅为工业用户供气,现拟定价方案如下:

(一)北部片区管道燃气初始配气价格拟收费标准

1.居民管道燃气实行政府定价

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拟定为0.42元/m³。

2. 非居民管道燃气政府指导价

非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拟定为0.42元/m³。

3.居民各阶梯用气量及分档

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区分为“一般生活用气”和“独立采暖用气”两类分档气量,按年度用气量计算,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气量划分为三档,具体如下:

阶梯用气量

一般生活用气

独立采暖用气

第一档

480m³(含)以内

2200m³(含)以内

第二档

480m³至660(含)m³

2200m³至3200(含)m³

第三档

660m³以上

3200 m³以上

分档气价的安排。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

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

第二档气价,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15倍的比价;

第三档气价,按照充分体现燃气资源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5倍的比价。

(二)建立价格调整联动机制

为及时反映燃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建立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上下游联动机制,即将居民和非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与上游购气价格实行联动。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但当上游价格累计波动幅度超过10%且居民上次调价时间达到或超过半年时,可启动调整机制。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上调幅度最高不超过现行第一档气价的20%,下调幅度不限。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以采暖季、非采暖季为联动周期,如因市场价格在联动周期内大幅变动,导致实际气源采购价格与预测价格差距过大的,非居民用气价格可视情况再次联动。单次联动额原则上不超过现行销售价格的20%。

(三)居民用户燃气工程安装费

燃气工程安装费为2550元/户

(四)优惠政策

1.对低收入家庭设置免费气量,年度免费气量原则上不低于60立方米,低收入家庭年用气量在免费气量内的,免收燃气费,超出免费气量的部分,按照阶梯气量、气价对应收取燃气费。

2.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服务机构用气、托育机构用气、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规定的盲人按摩院的经营场所用气价格按居民用气第一、第二档气价平均值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二者中的较低价格执行。

3.上述未覆盖的其他优惠政策,均按照国家及地方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五)价格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5年X月X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成本审核结果

经测算,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内,测算配气总成本为130,219.69万元,配气量为383,600万m³,单位成本为0.34元/m³;当含税配气价格设为0.42元/m³时,营业收入为146,577.43万元,利润总额为16,357.74万元,本项目各年度净现金流量共9,898.50万元,以财务内部收益率6.29%作为折现率,净现金流量现值合计为0万元,即实现整个经营期现金流收支平衡。

六、听证会参加人(共15人,排名不分先后)

(一)消费者代表:

王成全、陈春、李书勤、潘忠德、宋锡琴

唐标、尹华林

(二)经营者代表:杨光明、马佐江

(三)人大代表:王德敏

(四)政协委员:胡永刚

(五)政府部门:

王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牛场分局)

邱瑞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牛场分局)

田红丽(牛场镇人民政府)

唐明蕴(龙昌镇人民政府)

七、旁听人员(共3人)

王治银、蒋富光、吴若银

八、听证会听证人(共3人)

庞成银(兼主持人)、杨光艳、周文丽

九、新闻媒体(1名)

康智波(市融媒体中心)

十、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一旦被选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议;

(二)听证会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

(三)听证会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会主持人许可。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对听证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蒋丽莎

联系电话:0854-2222765

特此公告

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