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黔南州民政系统打击整治养老服务 领域涉诈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方式的公告

2022/05/26 1.0w 阅读 312 点赞

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近日黔南州全面启动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为进一步严厉整治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各类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黔南州民政局向社会公开黔南州民政系统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方式,并公告如下:

一、养老诈骗常见骗局类型:

(一)社保类诈骗

1.谎称代办社保的骗局;

2.发放社保补贴或办理“优惠”参保缴费的骗局;

3.谎称社保卡出现异常的骗局;

4.谎称个人信息被盗用办理了异地社保,社保卡涉嫌犯罪的骗局。

(二)养老服务类诈骗

1.以提供“服务”为由,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骗局;

2.以提供“养老服务”为由,引诱老年群众加盟的骗局;

3.以提供“养老产品”为由,引诱购买服务的骗局。

(三)投资养老类诈骗

1.“投资养老”骗局;

2.“以房养老”骗局;

3.“投资返利”骗局;

4.“养老银行”骗局。

(四)冒充类常见诈骗

1.冒充亲朋好友的骗局;

2.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的骗局;

3.冒充公检法人员的骗局。

二、举报方式:

黔南州:举报电话:0854-8519776(工作日:9:00-18:00)

举报邮箱:294481428@qq.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都国际B栋14-6-2黔南州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邮政编码:558000

受理单位:黔南州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都匀市:举报电话:0854-8228620(工作日:9:00-18:00)

举报邮箱:dysmzj@163.com

通信地址:都匀市西山新苑一栋三单元301

邮政编码:558000

受理单位:都匀市民政局

福泉市:举报电话:0854-2228163(工作日:9:00-18:00)

举报邮箱:574152729@qq.com

通信地址:福泉市金山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18楼1817社会福利院

邮政编码:550599

受理单位:福泉市民政局

贵定县:举报电话:0854-5220004(工作日:9:00-18:00)

举报邮箱:3295144121@qq.com

通信地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河西堰路76号

邮政编码:551300

受理单位:贵定县民政局

龙里县:举报电话:0854-5632473(工作日:9:00-18:00)

举报邮箱:llmzjbjs@126.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小街园

邮政编码:551200

受理单位:龙里县民政局

三都县:举报电话:0854-3926696(工作日:9:00-18:00)

举报邮箱:421122653@qq.com

通信地址:三都县凤羽街道万户水寨C区

邮政编码:558100

受理单位:三都县民政局

平塘县:举报电话:0854-7230195(工作日:9:00-18:00)

举报邮箱:ptxmzjbgs@163.com

通信地址:平塘县民政局新舟路40号养老服务科

邮政编码:558300

受理单位:平塘县民政局

瓮安县:举报电话:0854-2769620(工作日:9:00-18:00)

举报邮箱:waxmzj@126.com

通信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4楼民政局403 

邮政编码:550400

受理单位:瓮安县民政局

罗甸县:举报电话:0854-7611438(工作日:9:00-18:00)

举报邮箱:ldxmzjdjzzylzpzxxd@163.com

通信地址:罗甸县龙坪镇斛兴路

邮政编码:550100

受理单位:罗甸县民政局

独山县:举报电话:0854-3225500(工作日:9:00-18:00)

举报邮箱:gzdsmz@163.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独山县井城街道姚家寨组238号

邮政编码:558200

受理单位:独山县民政局

惠水县:举报电话:0854-6221263(工作日:9:00-18:00)

举报邮箱:379753031@qq.com

通信地址:惠水县涟江街道振兴路60号

邮政编码:550600

受理单位:惠水县民政局

长顺县:举报电话:0854-4841572(工作日:9:00-18:00)

举报邮箱:1414992912@qq.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长顺县长寨街道顺悦小区一单元二号楼2楼

邮政编码:550700

受理单位:长顺县民政局

荔波县:举报电话:0854-3610467(工作日:9:00-18:00)

举报邮箱:lbxmzj3610467@163.com

通信地址:荔波县樟江大楼二办公区9楼

邮政编码:558400

受理单位:荔波县民政局

四、举报范围:

1.养老机构或养老服务企业、民办非企业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行为(一次性收取当月应缴费用6倍以上的为大额预付费);

2.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行为;

3.虚假或夸大宣传养老服务范围、质量,骗取较大款额的行为;

4.以预约养老床位或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并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5.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各类犯罪线索。

特此公告。

黔南州民政局

  2022年5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