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都匀市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到户产业奖补促进帮扶对象增收实施方案》经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都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10日
都匀市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到户产业奖补促进帮扶对象增收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产业奖补促进帮扶对象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促进帮扶对象增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2026年产业奖补促进帮扶对象增收有关工作要求,市、镇、村发挥上下联动作用,紧扣全市特色产业总体发展方向,精准指导帮扶对象结合自身发展意愿、自然禀赋、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产业融合等要素,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落实常态化产业帮扶,有效支持有劳动能力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因地制宜开展生产经营,通过实施产业奖补,激发帮扶对象自我发展意识,在年底完成奖补资金的兑付,促进帮扶对象持续稳定增收。
二、奖补时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20日。
三、奖补范围
结合全市“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情况,对具有一定规模且有产业链支撑的产业进行支持,帮扶对象发展的产业符合中央和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要求,通过组织驻村干部、帮扶干部力量,在全市范围内逐户摸排帮扶对象产业发展意愿、种养殖条件,自下而上梳理年度产业奖补种类和规模。同时,鼓励帮扶对象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手工经济等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促进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易地搬迁安置点帮扶对象通过发展特色加工业、特色手工业等方式实现增收。2026年,在全市范围重点支持肉牛、猪、羊、家禽、稻鱼综合种养等20个综合产业类别实施产业奖补。
四、奖补对象
奖补对象为全市有发展生产意愿和生产能力、通过发展种植养殖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实现持续增收,并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各镇、村不得擅自扩大奖补对象范围,不得奖补普通农户或家庭农场、镇、村合作社、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新的帮扶对象未确定之前,沿用2025年补助对象范围不变。动态监测结束确定帮扶对象后,未纳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脱贫人口的不再享受到户产业奖补政策。禁止“代种代养”,为避免一补了之、泛福利化、养懒汉和骗取套取奖补资金,不得“户补企用”或“垒大户”,发放至种养户的奖补收入,不得以集中购买生产物资、入股等名义集中后再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
五、奖补标准
各镇(乡、街道)提前摸排产业发展意向,测算项目资金,兼顾存量和计划发展数,在申报资金内统筹安排好到户产业奖补。结合本地实际,按照《都匀市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到户产业奖补标准》(附件1)所列产业名称、规模要求、补助要求、补助标准及资料准备要求执行,奖补对象统一以户为单位,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每户每年产业奖补资金累计原则上不超过20000元;动态监测结束后,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每户每年产业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10000元。全市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实施到户产业奖补比例占投入产业发展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5%,最终投入比例以摸排群众发展生产意愿为主,做到应补尽补,实行先报先补。
六、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各镇(乡、街道)结合群众意愿组织村(社区)进行摸底申报入库,资金文件下达后,由镇(乡、街道)申报市级主管部门组织论证通过并获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立项批复,立项批复30日内以镇(乡、街道)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方案15日内按程序获批后,由镇(乡、街道)组织实施,具体实施上落实好“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查、镇验收、县级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抽验”的流程。
(二)项目验收。奖补对象实施产业达到补助要求的,由本村分批汇总补助清单,报乡镇组织人员实地核实、逐户验收,验收人员由乡镇、村“两委”干部及驻村工作队成员等组成,每户每个奖补产业项目验收人员不少于3人,严格落实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骗补套补。乡级验收组需收集农户申请表(附件2)、填写项目验收表(附件3)、采集群众和实物图片、出具乡级验收报告(附件4),上述资料在乡级验收完成后15日内一并提交至市级主管部门申请市级验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于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市级验收,验收组对每个乡镇奖补户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验收完成后出具市级验收意见。
(三)结果公示。乡级验收结束后,及时将验收结果及发放补助资金明细在项目实施村、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内可同步开展市级验收),公示内容应以户为单位,包含姓名、性别、村组、补助内容、补助金额等。市级验收通过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及时出具市级验收意见;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村、乡及时进行核实整改,并将核实整改情况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准,主管部门核准整改完成情况后出具市级验收意见。市级验收完成后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
(四)资金兑现。通过验收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乡人民政府及时将资金补助兑现资料上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交市财政局复审通过由“一卡通”发放奖补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责任落实。各镇(乡、街道)为项目实施主体,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和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具体实施计划。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脱贫户、监测户的奖补项目,由安置点(迁入地)负责入户排查人员清单推送到迁出地,由迁出地镇(乡、街道)负责组织到户产业奖补项目申报、监管、验收,收集验收相关资料提供奖补人员清单及兑现补助资金(个体经营、特色加工、特色手工由安置点迁入地进行申报、验收及兑现资金),并形成奖补一户一册档案(附件6)。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产业服务指导、跟踪落实、监督管理、指导乡镇统一打好生猪和牛耳标,确保耳标唯一,参与项目审核论证、立项审批、抽检验收等,把好政策关、质量关。市财政局负责通过“一卡通”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并参与市级验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督促指导,对镇(乡、街道)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组织审核,通过后报省、州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镇(乡、街道)、村(社区)要做好产业奖补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乡级包村领导、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等要做好产业奖补政策解读,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加强舆情监测分析,防范处置各类风险,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选树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带动效果明显、可学可用的先进典型,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资源进行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镇(乡、街道)、村(社区)要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优亲厚友的行为,立即取消奖补资格,追回已发放资金并取消下年度申请资格。项目主管部门要对产业奖补项目的审核、验收、资金拨付等全过程进行监督,须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镇(乡、街道)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对督导中发现项目申报公示不及时、项目安排不合理、核查验收不严不实等情况给予督促整改,涉及违规违纪的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附件:附件1:都匀市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到户产业奖补标准.xlsx
附件2:都匀市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到户产业奖补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3:都匀市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到户产业奖补项目验收表.docx
附件4:XXX镇(乡、街道)2026年到户产业奖补项目(第X批)镇级验收报告(参考模版).docx
附件5:到户产业奖补项目验收结果公示(镇、村参考模版).docx
附件6:都匀市2025年常态化帮扶资金到户产业奖补项目一户一册档案封面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