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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都匀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11/17 1.1w 阅读 224 点赞

都匀经济开发区,各镇(乡、街道),市直各部门:

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12号)等文件内容,经都匀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都匀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匀府办函〔2022〕133号),我市后续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工作有关规定遵照上级文件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