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黔南州民政局综合科 关于印发《黔南州民政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 制度》的通知

2023/09/06 7.6k 阅读 231 点赞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社会和舆论监督,我局制定了《黔南州民政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经局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单位抓好落实。

附件:黔南州民政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

黔南州民政局综合科

2023年9月5日



黔南州民政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举报范围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本局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依法向本局投诉举报:

1、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2、违法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

3、不合理行使行政裁量权的;

4、其他违法执法行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上述情形已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再依照本制度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条件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投诉举报内容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

2、有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依据;

3、属于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范围;

4、属本局职权范围、由有关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行为。

三、投诉举报受理

(一)受理部门。

机关纪委负责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予以处理,会同局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调查、处理,并为不愿公开姓名或单位的投诉举报人保密。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854-8280730、8281218。

(二)受理程序。

1、受理:一般投诉举报应在自接到投诉举报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举报,应予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2)投诉举报案件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告诉投诉举报人向职能部门反映或及时将案卷移送有关部门;

(3)投诉举报内容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坚持投诉举报的,应予受理。

2、调查:局机关纪委在受理投诉举报后根据投诉举报涉及的内容,会同局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3、处理:经查属本局工作人员责任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确定违法行政责任人及追究形式;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范围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的反馈

对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的反馈,由局机关纪委按下列规定进行反馈:

1、投诉举报事实不符,维持原处理意见的,应向投诉举报人说明情况;

2、对被投诉举报人做出处理决定的,应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投诉人;

3、上级机关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将处理结果呈报给上级机关;

4、新闻媒体等单位转来的投诉举报案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新闻单位。

五、投诉举报的办理期限

1、对于案情简单的投诉举报,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2、对于案情复杂的投诉举报,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的,应向投诉举报人说明原因。

六、投诉举报处理告知

对违法行政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及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责任人。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照有关规定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七、投诉举报归档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终结后,局机关纪委应将投诉材料、办理结果等资料归档。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