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G76夏蓉国家高速公路都匀至贵阳段扩容工程TJ01标施工段临时用地(二期)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G76夏蓉国家高速公路都匀至贵阳段扩容工程TJ01标施工段临时用地(二期),用地位于沙包堡街道文德村、德化村。临时使用土地共12个地块,总面积5.0166公顷,其中:农用地3.8186公顷(耕地0公顷、林地3.6925公顷、园地0.1052公顷、草地0.0105公顷、其他农用地0.0104公顷),建设用地1.0980公顷。
二、该临时用地主要用于G76夏蓉国家高速公路都匀至贵阳段扩容工程TJ01标施工段临时拌合站、钢筋加工厂、生活用房、施工便道、运输便道、材料堆场、弃土场,你公司在建设中,不得改变批准用途,不得超批准范围使用土地,不得出售、抵押或转让,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妨碍道路交通,不得损坏通讯、水利、供电线路等公共设施,不得造成安全隐患。
三、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
四、严格执行安全、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建设控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临时用地范围内需要办理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行政许可手续的,你公司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土地。
五、项目开工前要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对可能造成地质灾害的必须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编制应急处置预案,严禁形成高陡边坡,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六、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你公司须自行拆除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及时清理废弃物,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土地原貌,严格落实恢复责任。
都匀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