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55号)、《中共黔南市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19〕8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对标国家、省、州部署要求,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加快提升“一门进一网办一次成”水平,着力推进审批工作清单体系化、流程规范化、举证最小化、服务便捷化、办理智能化、方式快捷化、中介市场化、监管常态化,打造全省一流、高效便捷、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让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政府监管更加公平高效、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服务到家、服务上手”。
2019年,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时间压减至80个工作日,其中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4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电力用户办电平均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国务院和省、州确定的各项“放管服”改革工作目标,市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零跑腿”全程网办事项占比70%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事项100%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
1.精简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务院、省、州政府取消审批事项决定,同步取消我市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国务院、省、州政府下放由县级政府管理的事项,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好承接。及时动态调整并公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修改《都匀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优化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审查程序,压缩审核时限,确保动态调整的权责清单及时发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2.精准协同放权。组织清理市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上级已明令取消实质相同名称不同的行政审批事项。对涉及跨层级、跨部门的事项,同时要清理实施审批服务的配套资格条件,增强协同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3.梳理公布“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加快不见面审批改革,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对本地区、本部门涉及民生、公众、企业等需求量大、办理量多、能在线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办理,纳入“网上办理事项清单”进行管理。2019年6月底前,组织编制市政府工作部门“网上办理事项清单”,报经市政府审核后公布执行;2019年底前,除法律法规有规定外,人民群众直接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80%实现移动端办理,大幅减少群众办事成本;2020年底前,将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力争全部纳入贵州政务服务网,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4.梳理公布“当场办理事项清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并纳入“当场办理事项清单”进行管理。推进线上线下融合。2019年10月底前,组织编制市政府工作部门“当场办理事项清单”,报经市政府审核后公布执行。2019年,当场办理事项100%实现网上能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2019年底)
5.梳理公布“就近办理服务事项清单”。完成乡镇(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科学设置办事窗口,并依托乡镇(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站等将公共服务事项延伸到群众身边,坚持和完善上门服务、节假日(周末)预约服务等便民制度,满足招商引资及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伤残等特殊群体和边远地区群众办事需求,逐步实现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全面清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并纳入综合实体大厅,梳理公布就近办理事项清单,就近办理服务事项逐步实现手(手机)上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6.梳理公布“便民化服务事项清单”。对伤、残等特殊群体或边远困难地区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申请人在工作日无法办理的事项,招商引资项目、涉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可提供节假日(周末)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服务,纳入“便民化服务事项清单”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7.梳理公布“限时办理事项清单”。组织编制市政府工作部门“限时办理事项清单”,梳理涉及企业开办、项目审批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明确限定办结期限(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事项外,其余事项限定办结期限应为法定办结期限一半以内),纳入“限时办理事项清单”管理,报经市政府审核后,在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8.梳理公布“从严监管事项清单”。组织编制市政府工作部门“从严监管事项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将权责清单中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确需强化风险管控的权力事项纳入“从严监管事项清单”管理,监管情况报经同级政府审核后及时在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用上放心物。(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9.梳理公布“承诺办理事项清单”。组织编制市政府工作部门“承诺办理事项清单”,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国家明确不实行告知承诺事项除外),行政机关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纳入“承诺办理事项清单”进行管理,报经同级政府审核后公布执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10.实行企业设立后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执行《贵州省企业设立后经营许可目录(省级)》,制定并公布市级企业设立后经营许可目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11.梳理公布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制定并公布市、乡(镇)两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统一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办理条件、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等要素。(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9年底)
12.着力破除市场壁垒降低准入门槛。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导致垄断的行业政策根据合法性、合理性原则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对于具有垄断性的行业,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创新监管方式,对健康养老、医疗康复、技术培训、文化体育等领域降低投资门槛。(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绿茵湖园区;完成时限:2020年底)
1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根据国务院、省、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将我市企业开办时间从4.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落实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的开放、便利措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底)
14.压缩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积极推行“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规合一、规划同评”“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和“先建后验”管理模式试点,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不新增用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政府定标准、强监管,企业作承诺、守信用,最终实现“零审批”管理。在绿茵湖产业园区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评审结果区域内项目全部共享使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绿茵湖园区,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15.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能并则并、能减则减的原则,建立多部门并联审批系统,优化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主要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批准、用地规划许可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分类细化审批流程,确定审批阶段和审批事项。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于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对于出让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将建设用地审批纳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推广并联审批,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限完成审批。(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二)切实提升监管能力,“管”出公平和秩序。
16.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市级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全面推行,让阳光执法、公正监管贯穿每一次抽查检查,公众可查询,社会可监督,责任可追溯,确保监管公开透明,让政府监管更加公平高效。(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17.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在行政处罚事项较多或者案件量大的行政执法部门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实现公平监管。实时动态推送贵州政务服务网审批服务数据到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审管衔接联动机制。通过“审批目录清单+监管责任清单”规范两者关系,明晰“批”和“管”的责任边界,综合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主动履职尽责,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对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18.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进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真正脱钩,坚决整治“红顶中介”,严禁行政审批部门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从事垄断经营,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依法整治和打击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行政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财政预算。将中介服务机构纳入清单管理在网上公示,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方便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19.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强化对收费清单的动态管理,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取消、停征、降低、免征相关收费和基金项目的优惠政策,及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和政府定价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规范各级征收部门的涉企收费行为,健全各级涉企收费监管体系。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和放开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全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收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行政部门彻底脱钩,重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加强对涉企收费的审计、督查力度,对各类乱收费行为要抓典型,公开曝光、严厉惩处。(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税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20.动态管理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实现权责清单中的事项“事事有责任、件件有流程”。根据动态调整后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组织对已公布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修改完善,经审核后公布,并做好调整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
21.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基础上,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压减产品检测审批流程,对于同款产品技术升级后,简化检测和审批流程。加快推出新产品、新技术标准规范,让包容审慎监管有标可依。对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以及社会信用等级低的企业、隐患多的行业,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消除风险隐患。(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22.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大幅减少政府执法队伍种类。进一步推动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下沉,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县级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加强一线执法,实现执法监管全覆盖。重点增强乡镇派出机构执法力量特别是专业性强的执法领域力量,在乡镇、街道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住建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底)
2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观念,切实做好队伍磨合、技能提升等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确保无工勤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等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条件的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未经执法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宣传贯彻《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三)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
24.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着力提高行政效能、提高管理水平,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确保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8%以上,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统一规范、公开透明、为民便民、廉洁高效的新型综合服务平台。2019年底前,全部取消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因安全等特殊原因需保留的部门单设服务大厅,由本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业务考核、网络支撑。到2020年底,完成市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
25.强化集中审批服务。完善市、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含垂直管理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通过设置综合窗口加快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实现从“多头找部门”“多次办理”转变为“一个窗口”“一次办成”。各进驻部门要采取内部轮岗、外聘人员、购买服务等方式选优配强窗口受理人员,并根据审批事项复杂程度有针对性的进行充分授权。2019年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达到100%,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2019年底)
26.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充分运用贵州政务服务网纵横联动优势,对于涉及多层级、多部门办理事项,开展联合审批,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申请、一网受理、一网审批、一网查询、一网监督。“互联网+政务服务”邮政速递结果送达、CA证书及电子印章等所产生的费用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列支。除在国家部委垂直部署业务系统或涉密系统上运行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贵州政务服务网办理。2019年,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0%;2020年,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能办。(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
27.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按照省统一模板编制办事指南,逐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信息、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办理流程、办理人员、收费标准等要素,逐项制定事项审批和办理的规则标准,实现行政审批服务标准规范、标准流程,压缩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根据省编制的全省统一的申请材料样本,申请人依照样本提交申请,窗口不得拒绝收件、受理。组织第三方机构评选编制政务服务的典型案例并推广运用。(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28.推进权责清单中事项“四级四同”。根据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关于下放行政审批权力的决定,结合省印发的《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权责清单模板(2019年版)》,组织市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修改完善已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推动实施,努力实现“四级四同”(同一行政权力事项在省、市、县、乡四级实施的名称、类别、依据、编码基本一致)。(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29.着力消除“信息孤岛”。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全面清理自建审批系统,配合省直部门加快推进纵向专网、独立审批服务信息系统与贵州政务服务网的数据交换互认工作。市政府数据资源目录100%上架。加快推进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接入贵州政务服务网;2019年底前,力争全市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贵州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联通。(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
30.完善信息化建设管理机制。从2019年开始,对全市新建审批服务系统项目进行技术审查并存档备案,严格要求必须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审批服务系统基础上提出业务需求并进行个性化功能开发。原则上除有保密要求外,不得再自行新建,确需新建的审批服务系统,需确保与贵州政务服务网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31.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按照省政府“六个一律”的要求,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重点对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各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依法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中的模糊条款,对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编制公布《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和《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充分运用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证照批文库共享调用、校验互认功能,形成全市电子证照“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证明材科的重复提交。2019年9月底前,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材料减少30%以上,到2019年底减少60%以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9年底)
32.推广“集成套餐服务”。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建立部门协同开展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提高协同效率,打造“整体协同政府”,实施“一个事项只跑一次”到“一件事情只跑一次”改革,梳理公布全市通用型“集成套餐服务”及地方特色型“集成套餐服务”项目,编制项目办事指引,开设办事窗口,提供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33.切实解决重点领域办事难。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队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34.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面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把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并强化结果运用,“点穴式”诊治突出问题,精准助推“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交流合作水平。(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绿茵湖园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35.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打破时空限制,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探索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场所及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大力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银行、公证等服务机构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理过程透明度,加快改革步伐,引入社会竞争,强化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及时督促解决,切实提高服务质量。2019年9月底前,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5个、7个工作日内。2019年底前,低压居民办电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办电时间压减到5个工作日。办水办气时间大幅压缩,申请费、手续费等于法无据且不合理的收费一律取消。(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底)
36.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免费代办服务范围,市投资促进局要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审批服务代办窗口,逐步实现对所有民间投资项目从立项、开工到竣工投产全过程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供电、供水、供气、排水等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免费代办服务。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周末)受理、办理通道,可探索实行“5+X”工作日模式。(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
37.实行诚信办事。建立政务服务“双诚信”清单和诚信办事督导机制,开展政务诚信监督检查,未按公开承诺内容履职、未按办事指南办理审批服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纳入政务失信记录。申请人办事过程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部门依法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将其列入办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38.营造“双创”良好生态。建设好“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提升品质,更多提供投资融资、市场开拓、政策咨询等服务,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创造条件。推动大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创客融通创新,促进资源互补、智慧叠加,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打造“双创”升级版。(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39.提升乡村政务服务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站人财物运行保障,实现“一级政府一个窗口对外”,全面推行免费代办服务,试点部署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推动服务端口前移,探索实施多元化便民服务方式,推动政务服务“网络化、不出村”。逐年分批打造乡村政务服务平台样板,2020年底前中心乡镇、村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0年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分管负责人要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要负起牵头职责,主动担当、主动统筹、主动协调,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简政放权,动态管理权责清单。一是进一步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更为精准地清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痛点”“盲点”问题。对跨部门、跨领域的审批事项,探索破除目前各自为政、互为前提的串联审批模式,建立一个部门牵头负责、后台同时并联审批的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二是积极推进市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权责清单的公布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府的部署,与全国同步对第一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二是探索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部门监管、信用约束、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市场监管新模式,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四)聚焦便民利企,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大力推进部门审批职能相对集中、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审批项目联审联办等工作,着力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少、审批时限短、办事效率高、投资环境优的工作目标。二是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通过整合网络平台和信息资源,落实“数据共享”“多证合一、一证一照”等措施,减少许可环节,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质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三是加快数据共享,推进互联互通。在争取省级向下全面开放数据资源,促进全市“一张网”办所有事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各部门自建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向“智慧黔南综合平台”迁移,打通部门与部门间的数据流、业务流,夯实数据基础,实现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集中共享。
(五)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放管服”改革考核评价机制,把“放管服”改革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创新督查方式,强化跟踪问责,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