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的
通告
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及相关人员:
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2〕5号)相关要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我州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抵押人、质押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原办理贷款公积金受委托银行业务网点签署《个人征信授权书》。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后,贷款职工在我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将在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因个人原因未按时还款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产生的逾期信息将会进入个人征信报告,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判断个人信用情况的依据之一,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借款人资信情况。
三、我中心特别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为维护个人良好信用记录,请贷款职工务必在每月还款日前将应还贷本息存入还款账户,避免因还款逾期造成不良征信后果。
四、个人征信报告是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良好的信用记录是无形的信誉财富。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及相关人员及时签署《个人征信授权书》,提高信用意识,维护良好信用,认真履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义务。
五、缴存职工可以通过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公积金业务窗口随时查询自己的账户信息。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