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州经济工作会议任务分解督查方案》,在征求州政府领导、牵头承办单位与协办责任单位意见基础上,经2013年3 月30 日州十三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工作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8%。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23%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0%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0%以上。财政总收入增长28%;一般预算收入增长3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50%。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7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8.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4%左右。粮食总产量126万吨,增长26%(含恢复性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1.98万人(2300元标准)。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任务。
奋斗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8%。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3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5%;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财政总收入增长28%;一般预算收入增长35%。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5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8.5%。
完成上述各项目标任务的具体保障措施体现在《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州经济工作会议任务分解督查方案》中。各牵头承办单位、协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分解表明确的任务和分工,切实强化措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指导协调,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需协同完成的目标任务,要加强对接、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需争取上级支持帮助的事项,要积极主动做好汇报争取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对重大建设项目,要抓紧落实项目资金及投资计划,尽早开工并建成发挥效益;对需落实配套资金的项目,各县(市、区)要明确责任,克服困难,千方百计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各牵头承办单位、协办责任单位要建立和强化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建立督办责任制,对承办事项实行月调度,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牵头承办单位、协办责任单位要适时组织开展重点跟踪督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州政府督查室将按季度组织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通报情况,并会同州目标办把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目标绩效挂钩,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明显,及时反馈情况,积极提出可行建议的,将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致使工作滞后或完不成任务,或缺报、漏报落实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请州人民政府追究相应责任,进行行政问责。
三、畅通渠道,加强反馈
各牵头承办单位、协办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工作部署和督办要求(考核目标或指标),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协办责任单位应及时将承办事项落实情况送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汇总后,按时限要求及时上报州人民政府。同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构建“六大体系”责任分工方案〉和〈201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5号)精神及要求,涉及部门及单位需汇总省、州任务进展情况一同上报,按季度反馈工作落实情况的时限分别为2013年4月15日前、7月11日前、10月17日前和2014年1月10日前。
上报材料要严格对照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做到情况全面具体、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注明承办事项、承办单位、签发人,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直送州政府督查室。若上报的省、州工作任务有重复请注明。
附件:1.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州经济工作会议任务分解督查方案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构建“六大体系”责任分工方案〉和〈201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