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市
黔南府办黔南府办发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3/05/12 1.9w 阅读 407 点赞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国火灾多发,我省遵义、安顺、黔东南、毕节等地也相继发生小火亡人的较大火灾事故。截至5月2日,全省已发生火灾637起,较大火灾6起,死亡38人,受伤20人,直接财产损失3323.4万元,较去年同期,火灾四项指数大幅上升,全省火灾形势迎来了最严峻的时期。尤其是4月30日和5月2日,黔东南州凯里经济开发区下司镇和毕节市纳雍县张家湾镇相继发生死亡3人的较大火灾事故,引起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州今年的火灾虽然形势平稳,但潜在的火灾危险性依然很大,为深刻汲取其他地区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州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住防控重点区域,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从近期火灾分析,村(居)民家庭及“九小场所”火灾占绝大多数,这充分说明城乡结合部小场所和农村村寨,仍是我州火灾防控工作的重点。火灾事故的发生,也反映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两委”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不到位。各县(市、区)一定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和领域,抓住防控火灾的重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全面认真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要推行在城市街道办事处以社区为单元、在乡(镇)政府以行政村为单元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二是要加大对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的监管力度。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牵头统筹公安、安监、工商、文化、消防等部门力量,全面排查个体或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三是要强化农村火灾防控工作。各地要组织力量加大农村50户以上连片村寨、民族文化旅游村寨的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整治柴草进寨乱堆乱放,私拉乱接电线,村寨室内外电线老化,村民室内外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不到位,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器材损坏,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二、夯实基层消防基础,提高应急救援和自防自救能力

我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薄弱,消防规划不健全,各地要结合辖区特点,制定相对应的发展计划,重点解决基础设施滞后、消防装备和救援力量不足等问题。一是要在发展小城镇和建设工业园区等项目时,提前制定消防规划,做到消防给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消防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发展;要紧紧围绕州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特别是要加强城市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提高城市应急救援能力。二是在乡(镇)、村寨要发展自己的救援力量,要结合乡(镇)、村寨的特点和实际,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配备简易的消防器材装备,实现各乡(镇)有专(兼)职消防队伍,社区、村寨都有志愿消防队伍,提高城乡整体防御火灾能力。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从火灾数据分析,发生火灾的原因多为用火不慎和电气火灾,亡人火灾也多为小火亡人,说明群众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不知道什么地方有火灾隐患,发生火灾后不懂得扑救和逃生。对此,各地要把握重点,利用各类宣传平台、载体和手段开展宣传活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两委及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履行宣传职责,利用“赶集”、节庆、“进村入户”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安全宣传,要以提高法律意识、防范意识、逃生能力为目标,集中开展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幼妇、病残弱、空巢老人等“高危”人群用火用电、旅游出行、出入公众聚集场所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安全教育,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常识、火灾防范常识、火场逃生常识和火灾自救常识。

三、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提高各级各部门履职能力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凡发生亡人火灾或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开展针对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两委网格化负责人、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火灾事故责任倒查工作;若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州政府将直接开展火灾事故责任倒查,如发现因工作落实不力、不履行职责导致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规定的职责,把火灾防控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纳入整体规划,统筹安排,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幸福、平安黔南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请各县(市、区)将工作开展情况于2013年5月15日前反馈州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