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已经州人民政府十三届(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领导全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调查研究、考核评价和及时解决全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召开全州或州直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四)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其工作计划和建议。
(五)督促州直各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公告和进入州政务中心的工作。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拟定州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督查督办。
(二)组织协调以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名义召开的会议以及其他重要活动;负责草拟全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结,领导讲话及有关文件,编发简报、信息。
(三)指导全州各县(市、区)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对全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及年度考核。
(五)加强对现行和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州政府法制办。
1.组织开展州级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对照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和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2.加强对县(市)和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严禁利用“红头文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设定非行政许可审批,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作为依据,或者与上位法相悖的,一律取消。
3.加强对非审批类备案、登记等行为的管理。
4.指导州级各部门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推进联合审批、并联审批。
5.根据行政审批项目的调整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州直机关行政职权目录。
6.将行政审批行为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对行政审批实施主体及承办人员的审批职责、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评议。
(二)州监察局。
1.参与组织开展州级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
2.加快推进全州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度,建立具有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决策分析功能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使电子监察覆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各个环节。
3.加强对减少、下放和继续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州编委办。
1.参与组织开展州级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
2.根据行政审批项目的调整情况及时修订州级各部门的“三定”方案和职能规定。
(四)州发改委。
清理投资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
(五)州工商局。
清理和规范企业前置审批事项。
(六)州审计局。
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单位收取的费用的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