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贵州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市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整治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都匀市核发的变型拖拉机牌证已全部依法注销,变型拖拉机存量为零。自2026年1月1日起,凡悬挂“贵09-0”开头号牌的变型拖拉机为无效号牌,不得再投入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后果,由变型拖拉机所有人或使用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