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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7/12 1.7w 阅读 503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黔南州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推向深入,全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我州后发赶超,富民强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阻碍我州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拿出有力措施,实现放权出实效,监管有创新,服务获提升,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重实效转变,从重监管向重服务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结合黔南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继续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现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服务事项;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进一步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目标,不断创新监管,优化服务,为企业松绑减负和创业创新清障搭台,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实现黔南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简政放权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切实做好省下放实施的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省下放州级机关实施的审批事项,如果下放到县(市)实施更为方便并且县(市)有能力承接的力争下放,确保接得住、放得下。结合黔南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全面清理行政服务事项,取消现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4年本)》,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一是制订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创新投资管理方式.二是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抓紧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快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州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三是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有关部门间横向联通、促进中央与地方纵向贯通,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3.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一是清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年内出台《黔南州职业资格认可目录清单》和相关管理制度,督导县(市)做好取消本地区自行设定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二是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进一步细化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工作管理规定,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三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承担。

    4.深入推进收费清理工作。一是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有效制止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收费行为。二是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实施和收取费用。三是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四是及时公布全部收费目录清单。

    5.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制定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和“先照后证”工商前置审批改革意见,实现“一照一码”。二是总结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经验,推动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三是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举措。四是创新优化登记方式,根据省政府制定的进一步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完善出台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

    6.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一是对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认真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加以整改。三是研究制定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各县(市)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加强整改,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二)放管结合

7.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将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逐步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强化窗口现场审批、组织协调职能。推行受理单制度。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立即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日向申请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办理或不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的,当场书面告知其理由或办理部门。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对法律法规有明确办理时限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宜压缩时限的,要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在受理、发证等环节可以压缩时限的,要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编制服务指南。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对承担的审批事项要逐项细化明确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

8.强化监督问责。坚持公开公正实施行政审批,依法、全面、准确、真实地公开行政审批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各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和入驻政务中心网站上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依法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切实履行告知义务,通过设立咨询台、在线应询、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及时提供全程咨询服务。对申请人提出的是否受理、进展情况、未予批准原因等问题,要有问必答、耐心说明,难以即时答复的,要明确答复期限。未予批准的,要在决定书中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强化监督检查。探索实行行政审批绩效管理,健全规范审批行为相关考核制度,定期对经办人进行培训、考核、检查和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层级监督责任,重点检查申请人知情权落实情况、审批时限执行情况、违规操作及不当行为情况等。建立健全申请人评议制度,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的经办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严格负责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州、县(市)两级政府要在《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县两级机关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黔府法发〔2014〕31号)基础上,结合2014年下半年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黔南州编制2015年州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方案》,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试点乡镇瓮安县建中镇、惠水县好花红镇也要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在国务院制定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并公布我州的负面清单。州、县(市)两级政府和试点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在今年12月底前以“两单合一”的形式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州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具体的行政问责办法。

10.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一是加快联合审批制度建设。今年12月底前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中心内部流转、各个部门联合审批,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创新项目前置审批方式。以园区为单位,探索委托管委会统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交通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前置审批手续的审批方式。三是积极探索加快推进瓮安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组建行政审批局,实现“一个窗口流转、一颗印章审批”。四是加快推进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试点。五是促进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畅通州、县(市)、乡三级审批通道。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县实施更为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给基层。加快建设覆盖州、县(市)、乡三级的政务、事务、商务“三位一体”网上办事大厅,提高行政效率。                 

11.强化中介机构管理。一是全面规范州内行政中介服务行为和中介服务事项,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依法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破除中介服务垄断,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二是创新中介机构管理模式,实现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从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建立重点中介行业联动监管机制,对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中介行业(尤其是涉企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开展重点监管,着力规范其经营和执业活动,加大对非法执业行为的打击。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加强中介机构社会信用建设,积极开展“评星创优”活动,将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督管理、银行授信额度、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切实履行自律、服务、协调等职能,注重职业道德教育,规范行业竞争行为。

    12.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一是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监管上求创新。对保留、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举,一管到底”。创新监管方式,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宽进严管”,切实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二是加大市场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监管。三是建立健全科学抽查、责任追溯以及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逐步实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四是着力加强监管力量,避免许可事项精简下放后人浮于事,或因监管力量不足造成监管缺位。在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行业规划和产业谋划,特别是对煤、电、烟、酒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大数据、大健康以及旅游等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各县(市)要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模式,在制度创新、人员保障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和优化服务

13.完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一是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责,加快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建设,为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二是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试点工作,鼓励和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购买基本公共服务力度,凡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三是深入实施工业“百千万”工程,扎实开展“双服务”大行动和“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依法依规落实企业税收支持政策,重视解决企业用工问题,不断降低企业融资、用电、物流和办事成本,推动企业加快发展。各县(市)要继续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依据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加大服务力度,确保经济社会快速有序发展。

 14.深化三个平台建设。一是深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加强资源整合,重点围绕打造“整合最彻底、事项最齐全、授权最充分、系统最智能、环境最优美、服务最高效”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州、县(市)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对进驻中心的部门内部流程进行科学化再造,加强部门联办并办和各级政府之间的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应进则进、能进则进,进而能办、办而有效”。二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减少对交易活动的干预,交易规则、交易程序依法、透明,坚决纠正违法通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置有关交易活动的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严防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的行为。按照管办分离、依法监管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健全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三是深化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发挥促进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的作用。州级行政审批部门要设立网上办事大厅,扩大互联网办理有关事项的范围,能网上审批的一律网上审批。进一步完善州、县(市)、乡三级政府协同办公系统,推进网络化办公,提高政务效率。  

15.广泛运用大数据提升治理能力。一是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决策能力,通过系统采集客观数据和实证分析,不断增强决策的精准性、预见性和公平性。二是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管理能力,管好公共权力、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职人员,实现“人在干、云在算、天在看”。三是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服务能力,面向社会民生提供生活服务,面向企业发展提供生产服务,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

16.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以“三减、三清单、三平台”为抓手,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决策。健全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从源头上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一道“安全围栏”。三是依法严格公正执法。重点解决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四是依法强化权力监督。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作用,让更多的“法眼”盯住干部、监督权力。依靠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为企业和群众营造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各县(市)要及时制定本区域的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确保执行政策不打折、不走样。

17.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把转方式、转职能与转作风结合起来,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服务群众。持续推进文山会海治理,深入开展整治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整治吃拿卡要现象,整治优惠政策不兑现问题“三项治理”。对州、县(市)、乡三级政府机关作风情况进行专项查访,典型曝光,亮出问责之剑,全力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18.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二是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构建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三是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四是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五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改革保障。成立由政府常务副州长任组长的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切实担负起推进本地区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协调小组下设专题组和功能组,专题组由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组成,功能组由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组成。协调小组统筹指导和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大督查力度,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抓住典型事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配合各项改革,提出起草、修订、清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各县(市)政府要比照州政府成立的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州政府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各县(市)、州政府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地区、本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工作指导。州政府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各县(市)改革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的平台。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各县(市)推进改革扫除障碍。加强对各县(市)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考核,完善考评机制。

    (四)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黔南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分工明细表


 

附件

黔南州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分工明细表


 

序号

改革项目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具体目标

完成时限

备注

一、简政放权

1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对应省取消、下放至我州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承接工作

州政府法制办

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对我州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

    承接省下放到州级机关实施的审批事项,能下放到县(市)的,力争下放,确保接得住、放得下。

全年工作

各县(市)根据各地情况落实工作分工

2

在以前改革的基础上,再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州政府法制办

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动,取消法律法规已经不作为许可事项实施的许可事项。

    取消以登记、备案等名义变相实施的行政审批(法律法规设定的有行政处罚的登记、备案不予取消)。

全年工作

3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

州政府法制办

州直有关单位

全面取消州直机关实施的非行政许可事项。

2015年10月底

4

全面清理取消行政服务事项

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直有关单位

    对州直机关实施的行政服务事项重新分类、清理和公布。

    对现行服务事项属于国家设定的审批事项的,归入审批事项进行管理。

2015年10月底

5

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

州发改委

州直有关单位

    出台取消、下放投资项目审批目录。

    做好与下放的投资项目审批相应配套的其他审批项目的下放与管理。

2015年12月底

6

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州发改委

州直有关单位

    清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

    制定公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2015年12月底

7

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

州发改委

州直有关单位

1)出台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方案。

2)国家规定实行核准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国家控制类、限制类项目除外)。

2015年12月底

8

创新投资管理方式

州发改委

州直有关单位

1)抓紧建立协同监管机制。

2)推动州直有关部门主动协同放权、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并抓紧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9

加快建设投资项目电子政务建设速度

州发改委、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直有关单位

1)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州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

2)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有关部门间横向联动、与地方纵向贯通,实现“制度+技术”监管。

2015年12月底前

10

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

州人社局

州直有关单位

指导督促县(市)做好取消本地区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

2015年12月底前

11

研究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州人社局

州直有关单位

清理公布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2015年12月底前

12

研究制定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有关规定

州人社局

州直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有关规定,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确定具体时间

13

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进一步细化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工作管理规定,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

州人社局

州直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有关规定,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确定具体时间

14

制定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承担

州人社局

州直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有关规定,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确定具体时间

15

加强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和国家职业资格规划研究工作落实

州人社局

州直有关单位

按中央、省政府要求,搞好相关工作。

2015年9月底前启动

16

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进一步深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公布工作

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直有关单位

1)出台清理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工作措施。编制并公布全州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凡没有法定依据、越权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3)根据中央、省政府部署,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对收费超过服务成本,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降低征收标准。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依法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并入相应的税种。全面减轻社会负担。

2015年12月底

17

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州发改委、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直有关单位

全面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

2015年12月底

18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制定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实现“一照一码”

州工商局

州直有关单位

    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

    实现“一照一码”。

2015年12月底

19

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

州工商局

州直有关单位

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

2015年7月底前

20

制定落实“先照后证”改革

州工商局

州直有关单位

    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意见。

    公开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2015年7月底前

21

加快在全州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州工商局

州直有关单位

    学习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经验。

    积极探索推动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全年工作

22

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州工商局

州直有关单位

    制定《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方案》。

    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23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

州工商局

州直有关单位

1)指导各地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相关制度。

2)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

全年工作

24

制定出台、修改完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

州工商局

州直有关单位

没有管理规定的制定管理规定,有管理规定的完成修改工作。

2015年7月底前启动

25

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

州工商局

州直有关单位

组织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

2015年7月底前启动

26

制定进一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的意见,出台电子营业执照技术方案

州工商局

州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政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与省政府 同步进行

27

统筹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制定全州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施方案

州工商局

州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政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015年10月底前

28

开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相关工作

州工商局、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直有关单位

明确试点单位,启动试点工作。

2015年8月底前

29

深入推进科教文卫体领域改革

研究推进科教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

州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卫计委、体育局

州直有关单位

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全年工作

30

梳理并落实好科教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州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卫计委、体育局

州直有关单位

1)出台科教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设新、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督促整改。

3)再取消一批教科文卫体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

各有关部门于8月底前完成自查,报州政府审议。12月底前完成

31

研究加强对科教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州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卫计委、体育局

州直有关单位

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

各有关部门于8月底前完成自查,报州政府审议。12月底前完成

二、放管结合

32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

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

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直有关单位

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将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逐步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强化窗口现场审批、组织协调职能。

全年工作

33

推行受理单制度

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直有关单位

研究制定受理单和一次性告知通知书文书样式,并在州直行政审批实施机关推行。

2015年12月底

34

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

州政务服务中心、州监察局

州直有关单位

在受理、发证等环节可以压缩时限的,要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

全年工作

35

编制服务指南

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直有关单位

编制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

2015年12月底

36

制定审查工作细则

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直有关单位

制定审查工作细则,要逐项细化明确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

2015年12月底

37

强化监督问责

依法、全面、准确、真实地公开行政审批信息

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直有关单位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各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和入驻政务中心网站上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

全年工作

38

依法保障申请人知情权

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直有关单位

1)切实履行告知义务,通过设立咨询台、在线应询、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及时提供全程咨询服务。

2)对申请人提出的是否受理、进展情况、未予批准原因等问题,要有问必答、耐心说明,难以即时答复的,要明确答复期限。未予批准的,要在决定书中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全年工作

39

强化监督检查

州政务服务中心、州监察局

州直有关单位

1)探索实行行政审批绩效管理,健全规范审批行为相关考核制度,定期对经办人进行培训、考核、检查和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层级监督责任,重点检查申请人知情权落实情况、审批时限执行情况、违规操作及不当行为情况等。

2)建立健全申请人评议制度,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全年工作

40

严格责任追究

州政务服务中心、州监察局

州直有关单位

对违反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的经办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严格负责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全年工作

41

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

拿出权力清单

州政府法制办

州直有关部门

清理公布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年版)。

2015年10月底

42

­理出责任清单

州编委办

州直有关部门

理出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清单,明确职责机构、责任人员和责任对象,实现权责统一。

2015年10月底

43

给出负面清单

州发改委

州直有关部门

2015年10月底

44

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

加快联合审批制度建设

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直有关部门

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中心内部流转、各个部门联合审批,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2015年12月底

45

创新项目前置审批方式

州发改委

州直有关部门、各产业园区管委会

以园区为单位,探索委托管委会统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交通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前置审批手续的审批方式。

2015年启动试点

46

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

州政府法制办、州编办

瓮安县

1)推进瓮安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在试点单位组建行政审批局,实现“一个窗口流转、一颗印章审批”。

2)促进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

2015年启动试点

47

畅通州县两级审批通道

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直有关部门

1)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市县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给基层。

2)加快建设覆盖州县两级的政务、事务、商务“三位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提高行政效率。

2015年7月启动

48

强化中介机构管理。

规范中介服务

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工商局、州编委办、州财政局、州政府法制办

州级行业主管部门

1)全面规范州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提高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清理公布审批服务事项,严禁将审批事项转为有偿中介服务,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加强中介服务监管,严格监管检查。

2)州直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清理规范工作,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提出清理规范的意见,于2015年11月底前送州政府法制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工商局等部门分别负责研究提出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制度、强化行业自律等方面的配套措施改革。

3)严格监督检查。各审批部门要建立健全申请人对中介服务评价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州政府法制办要会同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等部门,及时跟踪各审批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全年工作

49

健全监管机制

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工商局、州财政局

州级行业主管部门

1)创新中介机构管理模式,实现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从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

2)建立重点中介行业联动监管机制,对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中介行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重点监管,着力规范其经营和执业活动,加大对非法执业行为的打击。

2015年7月启动

50

加强行业自律

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工商局、州财政局

州级行业主管部门

1)加强中介机构社会信用建设,积极开展“评星创优”活动,将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督管理、银行授信额度、政府招投标等挂钩。

2)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切实履行自律、服务、协调等职能,注重职业道德教育,规范行业竞争行为。

2015年7月启动

51

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

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监管上求创新

州政府法制办、州编委办

州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1)对保留、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举,一管到底”。

2)努力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更有效的“管”,促进更积极的“放”。

2015年7月启动

52

加大执法力度

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食药监局、州政府法制办

州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1)加大市场各领域的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监管,重拳出击,重点治乱。

2)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宽进严管”,创新监管方式,切实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2015年7月启动

53

建立科学的市场监管制度

州工商局、州食药监局、州质监局

州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抓紧建立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逐步实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2015年9月启动

54

提前谋划、及时加强监管力量

州编办

州直有关部门

1)提前谋划、及时加强监管力量,避免许可事项精简下放后人浮于事,或因监管力量不足造成监管缺位。

2)与时俱进地找准新常态下政府发挥作用的抓手和着力点,在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行业规划和产业谋划,特别是对煤、电、烟、酒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大数据、大健康等弯道超车的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政府必须主动作为、积极有为。

2015年7月启动

三、加强和优化服务

55

完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州民政局、人社局

州直有关部门

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责,加快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建设。

2015年9月启动

56

完善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方式

州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

州直有关部门

    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试点工作。

2)大力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和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满足多样化需求。

3)加大购买基本公共服务力度,凡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

2015年7月启动

57

加强监管,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州工商局、工信委、发改委、州财政局

州直有关部门

    加强监管、搞好服务。

2)深入实施工业“百千万”工程,扎实开展“双服务”大行动和“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依法依规落实企业税收支持政策,重视解决企业用工问题,不断降低企业融资、用电、物流和办事成本,推动企业加快发展。

2015年7月启动

58

深化三个平台建设。

深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直有关部门

1)切实加强资源整合,重点围绕打造“整合最彻底、事项最齐全、授权最充分、系统最智能、环境最优美、服务最高效”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2)对进驻中心的部门内部流程进行科学化再造,加强部门联办并办和各级政府之间的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应进则进、能进则进,进而能办、办而有效”。

2015年7月启动

59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发改委

州直有关部门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减少对交易活动的干预,交易规则、交易程序依法、透明,坚决纠正违法通过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置有关交易活动的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严防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的行为。按照办管分离、依法监管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健全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2015年7月启动

60

深化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州政府办公室、

州信息中心、州发改委

州直有关部门

1)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发挥促进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的作用。

2)倡导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利用现代网络工具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3)州级行政审批部门要设立网上办事大厅,扩大互联网办理有关事项的范围,能网上审批的一律网上审批。进一步完善州、县两级政府协同办公系统,推进网络化办公,提高政务效率。

2015年7月启动

61

广泛运用大数据提升治理能力。

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决策能力

州政府办公室、州信息中心、州编委办

州直有关部门

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决策能力,通过系统采集客观数据和实证分析,不断增强决策的精准性、预见性和公平性。

2015年9月启动

62

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管理能力

州政府办公室、州信息中心、州编委办

州直有关部门

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管理能力,管好公共权力、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职人员,实现“人在干、云在算、天在看”。

2015年9月启动

63

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服务能力

州政府办公室、州信息中心、州编委办

州直有关部门

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服务能力,面向社会民生提供生活服务,面向企业发展提供生产、生意服务,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2015年9月启动

64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州法制办、编办

州直有关部门

以“三减、三清单、三平台”为抓手,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

2015年7月启动

65

依法规范行政决策

州法制办

州直各部门

健全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从源头上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一道“安全围栏”。

2015年7月启动

66

依法严格公正执法

州政府法制办

州直各部门

重点解决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

2015年7月启动

67

依法强化权力监督

州监察局、州审计局

州直各部门

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作用,让更多的“法眼”盯住干部、监督权力。

2015年7月启动

68

依法实行政务公开

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直各部门

依靠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为企业和群众营造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

69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州监察局

州直各部门

把转方式、转职能与转作风结合起来,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服务群众。

2015年12月完成

70

深入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治行动

州监察局

州直各部门

持续推进文山会海治理,深入开展整治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整治吃拿卡要现象,整治优惠政策不兑现问题“三项治理”。对州县两级政府机关作风情况进行专项查访。

2015年7月启动

四、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71

加强工作机制建设

协调小组办公室、督查组负责指导督查

州直各部门

各级政府要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

2015年7月底前完成

72

加强信息交流机制

协调小组办公室

州直各部门

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

全年工作

73

加强调查研究

协调小组办公室

州直各部门

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全年工作

74

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专题组按业务分工负责

州直各部门

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全年工作

75

开展督查工作

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州直各部门

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力度”督查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76

开展专项督查

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州直各部门

开展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工作等专项督查。

2015年8月底前启动

77

开展专项督查

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州直各部门

对州政府各部门历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全年工作

78

建立解决机制

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州直各部门

抓住典型案例加强督查,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全年工作

79

建立专家评估机制

协调小组专家组牵头

州直各部门

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全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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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