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黔南州民政局 关于社会组织不予处罚的公告

2024/09/01 3.6k 阅读 245 点赞

依据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2024年5月8日,我局对未参加年度检查的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学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新闻工作者协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毛尖茶产业发展商会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调查期间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学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毛尖茶产业发展商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新闻工作者协会能主动配合完成了整改工作,改正了违法行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州省民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之规定,决定不予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学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毛尖茶产业发展商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新闻工作者协会行政处罚。

黔南州民政局

2024年8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