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今年进入汛期以来,全省部分地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灾害,我市也连续出现了降雨天气,特别是近一个月来的连续降雨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超前安排部署,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我市汛期未发生大的安全事故,各类隐患得到有效防治。但由于我市地质条件差,再加上各类基础设施薄弱和不完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加之近期的连续阴雨天气还将持续。针对此情况,结合《黔南州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再次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继续做好以地质灾害防治、应对强降雨天气为主的汛期各类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加强对防雷设施、山洪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及时排除隐患,减小灾害损失。特别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监控,落实相关预案及避险措施,同时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疏散群众,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矿区存在的地质灾害、安全生产隐患、尾矿坝安全、生态环境等问题,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走访调查、检查,督促监督矿权人认真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切实做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有矿山的乡镇、办事处及市工信局、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要严格控制地下采矿,严禁违反地下开采行为,避免诱发人为的地质灾害。
三、市交通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公路沿线边坡及通过我市辖区内建成和在建的高速公路和铁路工程的巡查,特别是对旅游景点的公路边坡、临水临崖路段及新建和改造的公路重点开展巡查工作。
四、市城管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市政设施隐患、市区广告牌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及时做好预案及紧急灾情发生的疏散工作;市住建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隐患的排查,避免发生灾害。
五、各乡(镇)、办事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对危房、棚户区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必要时采取措施及时疏散群众,确保安全。市水利局在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要有计划安排小水窖蓄水等工作,做好预防大旱的各项准备。
六、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工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带班,严格责任落实,确保责任明确。
七、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专人值守,紧急情况可先电话上报信息,书面信息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值班电话: 8224326,8258066;传真电话:8258066。
八、严格责任追究。市政府办、市政府应急办将对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和电话检查。凡对不在岗、电话无人接听、突发事件信息上报不及时,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的,对突发事件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