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防灾减灾工作部署,做好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黔南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层级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了黔南州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主要依据
方案制订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为依据,结合我州实际,力争符合当前地质灾害防治的形势与需求,对本行政区域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促进我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目的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政策法规,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工作,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强化重点区域、地段及重要灾害隐患点的预警预测和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建设水平,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阐述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2018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治任务、防治保障措施四大部分。
(一)总结2017年发生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原因,汇总分析全年各时段发生地质灾害的次数及所占比重。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
1.2018年初地质灾害隐患点概况。将2016年末与2017年末数据对比,在县级人民政府公告撤销地质灾害122处的基础上,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从988处下降至866处,其中都匀市132处,独山县30处,福泉市57处,贵定县98处,惠水县61处,荔波县52处,龙里县38处,罗甸县144处,平塘县87处,三都县31处,瓮安县57处,长顺县79处。
2.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密切相关,据气象预测结合我州实际,总体预测2018年全州地质灾害将会呈现点多面广的趋势,三都、罗甸、都匀、福泉较往年有所加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
3.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全州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其中6—8月是重中之重)和其他时段日降雨量达50毫米以或3天以上降雨持续达100毫米的地区。
4.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和范围。人类活动相对集中的斜坡地带、沟谷,且容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地段是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和范围。
(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一是开展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复查,应急调查等调查评价工作;二是运用好对口协作单位的技术优势,结合基层群众力量,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体系和监测预警体系工作;三是积极组织申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开展综合防治,逐步减轻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为确保地质灾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各县(市、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州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分工何合作的原则开展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地质灾害信息化建设、加大防治资金投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宣传培训、加大监管督促检查等六个方面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五、其他说明
2018年4月12日,州国土资源局发函向州人民政府应急办、州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于2018年4月17日呈送州人民政府。2018年4月19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南州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