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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府办发〔2014〕99号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匀市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06/08 2.0w 阅读 332 点赞

  各镇、办事处,归兰水族乡,甘塘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工作部门:

  《都匀市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都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都匀市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方案

  为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审批事项少、审批时限短、办事效率高、投资环境优的区域,为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按照省审改办、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黔审办发〔2014〕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对象和工作目标

  本次清理对象是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实施的各类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最终将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依法设定为行政许可,将面向乡(镇)政府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这一审批类别。

  二、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一)对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州、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取消;确需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的,提出建议送市政府法制办汇总上报。

  (二)对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制定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逐项提出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的建议,送市政府法制办汇总上报。

  (三)对中央各部委以规章、规范性文件方式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逐项提出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的建议,送市政府法制办汇总上报。

  三、取消和调整面向乡(镇)政府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面向乡(镇)政府及其部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凡与乡(镇)政府及其部门之间能够协商处理的,或直接面向乡(镇)政府及其部门的,或由乡(镇)政府及其部门管理更方便有效的,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在2014年9月1日前取消或下放。

  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保留的,实施部门要在2014年9月1日前送交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同时,实施部门要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加强规范管理,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审批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深刻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认真对照附件1、2梳理本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编制目录清单(附件3),依权限逐项提出取消、调整、保留的意见和建议。

  清理结果请于2014年7月1日前送市政府法制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